无理解雇(Unfair ismissal)?
一般在最一开始雇主和雇员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里,就会包含终止条款的。对于没有写明终止条款的劳动合同,根据《1996年就业权利法》(Employment Right Act 1996)指出: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个月,但少于2年的:该公司就必须要给当事人至少1周的通知期,提前通知当事人要终止雇用,也就是解雇。
如果当事人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或以上:每增加一年则必须相应地增加一周的(提前)通知期,最多不超过12周。

同时,《1996年就业权利法》保障为同一个雇主工作了2年或以上的当事人,令他们“不会”遭受到不公正解雇。
这表示,如果雇主想要解雇当事人的话,理由必须是在以下5大基本公正的理由之内:
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的能力
公司需要(整体)缩减员工
因为当事人违法
或其他实质性原因令公司必须解雇当事人
而其他各种“不公正”的解雇理由包括:怀孕,产假,(当事人是)工会成员,政见不一,私人恩怨,种族原因,年龄或性别,或进行陪审团服务等等。
而遭受“无理解雇”的当事人,就可以采取上面提到过的步骤,最后甚至向就业法庭控告雇主,争取应有的权益。
关于“蓄意解雇”
在英国,即使公司还没有正式或直接解雇当事人,当事人仍然可以声称自己是受到解雇的。
前提是当事人可以证实,是因为公司的行为,迫使到当事人必须被迫选择辞职(例如在工作上受到歧视,或者公司有重大的违约行为,包括违反互信和保密义务等等)。
也就是说,即便公司没有要正式终止雇佣关系的意图,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自动辞职,并声称自己受到解雇,有权以遭受“无理解雇”为由索取赔偿。
雇主不遵守合法薪资水平,留学生还能投诉给税局

为了保障雇员们的权利,英国税局(HMRC)还有一套相关的处罚机制,用以针对那些不符最低薪资标准的雇主。
通常的情况下,当税局接到雇员的投诉,告知某雇主没有遵守法律规定的薪资标准来发放薪水时,税局会派调查官(Compliance officer)来对该雇主进行调查。
调查官将有权进入公司,拿走相关文件,并带回税局做复印以便调查使用。而雇主的文件原件通常会在7日内被归还。
若在调查官完成调查后,发现雇主确实违法,就会对雇主下发一份“薪资不足警告”(Notice of Unerpayment)。
收到“薪资不足警告”的雇主,除了必须在期限内对当事员工(不论仍在职或已离职)补上缺少的薪水以外,还会面临税局的罚款。
在收到“薪资不足警告”后,雇主可以在28天内提出上诉。
如果雇主没有在28天内提出上诉,或者上诉不成功,税局就会将案件转移给英国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部门(简称BEIS),同时发送一封“税局案件结束信”(HMRC case closure letter)给该雇主。

雇主在收到信的14天内,可以写信告诉BEIS基于特定几种原因(并附上证据),所以他或她的姓名不能被公开(通常是非常重大的理由才可以);否则税局就可以将雇主的姓名对大众和媒体发布。
而对于特别严重的案例,一般是雇主故意和持续不遵守最低薪资的规定,以及拒绝配合调查官的调查时,税局更可以把案件推向刑事程序的阶段。
进入刑事程序后,案件就会被交到税局的诈欺调查处(HMRC's Frau Investigation Service),所有的相关调查就会以刑事案件的层级来处理,调查后会决定是否要起诉该雇主。
等到刑事调查结束,该雇主确定被起诉,亦或者不被起诉时,雇主的姓名在这时依旧可以被BEIS公开。
因此简单的说,雇员遇到难缠的“赖皮”雇主,把雇主的行为通报给税局,也是很好的一种制止和警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