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国家概况
1985年,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协议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国家的签证,即可在签证有效期内在所有申根国家自由旅行。《申根协定》同时包括旅客必须落实沿途经停国家酒店等若干原则规定。
截至2008年底,申根的成员国增加到25个: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意大利、希腊、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匈牙利、节课、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瑞士和马耳他、这些国家是今天的申根国。 同学们申请到申根签证之后,依照《申根协定》可以自由往返于加入协定的25个国家
注意事项
首先要确认签证有效期
确认所持的英国签证在计划旅行结束后至少还有刷那个月的有效期。如果计划旅行结束之后,英国签证的有效期小于三个月,依据规定无法申请申根签证。
个人旅行的经济担保
所谓经济担保,就是需要开具一份银行资金证明,可以证明在递交签证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账户内的余额不低于一定的额度,具体额度有所不同,通常在30-50欧每天,乘以旅行的天数。请查询申根国使馆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