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在5月16日发布了最新的人才清单,本次人才清单从13项专业增至51项专业,其中涵盖9个行业领域(商业支援,金融服务,创意产业丶艺术文化丶表演艺术,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发展及建造,海事服务,创新科技,医疗服务、环境技术服务)下的51项专业。
在本次人才清单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医疗服务,一直以来香港医疗行业对于引进外来人才都持非常保守的态度,但是随着现在医疗行业人手紧缺,香港已经采取了多个方案吸引海外医疗人才到香港发展,包括扩大认可的海外高校医学专业范围、到海外招聘医护等等。这次将医疗服务纳入人才清单,或许也有助于香港补充行业人才。
本次港府明确表示,香港希望通过引进更多医护专业人才,来完善公营医疗服务,缩短专科门诊的轮候时间,扩大“人才清单”,便利输入人才,可以解决医护人手短缺的问题,本次人才清单中加入医疗服务合共13项专业,包括医生、牙医、牙齿卫生员、护士、助产士、中医师、药剂师、职业治疗师、物理治疗师、医务化验师、视光师、放射技师、脊医。
1.医生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丶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在香港注册的医生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医生注册条例》(第161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2.牙医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丶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在香港注册的牙医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3.牙齿卫生员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丶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在香港登记的牙齿卫生员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在香港登记的资格
4.护士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注册/登记的护士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在香港注册/登记的资格。
5.助产士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在香港注册的助产士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助产士注册条例》(第162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6.中医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在香港注册的中医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中医药条例》(第54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7.药剂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在香港注册的药剂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8.职业治疗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职业治疗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9.物理治疗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物理治疗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10.医务化验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医务化验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11.视光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视光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12.放射技师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放射技师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辅助医疗业条例》(第359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13.脊医
(1)职责说明
具提供卫生/医疗相关服务、教学及研究活动的合资格专业知识的医疗专业人员,而该等服务必须由根据《脊医注册条例》(第428章)在香港注册的脊医执行。
(2)资历要求
▶持有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以及
▶持有可根据《脊医注册条例》(第428章)在香港注册的资格。
医疗卫生界立法会议员林哲玄5月16日接受香港文汇报访问时指出,「人才清单」只是其中一道门,他们是否来港的重点仍视乎薪金及工作是否吸引,以及执业资格的安排,「现时香港已非常欢迎非本地培训医护来港,基本上从来不用证明本地医护不足才可聘请外地人才。」他认为,要纾缓本地医生荒的关键是扩大特别注册制度,以及容许非本地培训护士可免试来港工作。
扩大“人才清单”只是为专才来港服务、纾缓人手不足提供便利,政府对专业资格、专业质素严格把关,扩大“人才清单”并不意味本地劳动力市场“中门大开”,更不会出现降低本港专业质素的问题。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想要通过人才计划办理香港身份的人来说,人才清单的扩容,确实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如果申请人被香港入境处认定符合人才清单的专业人才,可在申请香港优才计划的“综合计分制”下取得30分额外分数,增加获批来港的机会,根据港府透露的消息,至今已经超过200人因为拿到人才清单这额外的30分而成功获批来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