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同学来说,这一点很关键,但是这个问题有点大,各个法学院的招生委员会经常会做一些招生讲座,我经常听也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首先对量化LSAT、GPA等方面区分,如果在标化成绩差不多的时候,他们就会通过同质化来考核你,比如你的推荐信、PS等。两者大约占怎样的比例,每个学校又有所不同,而且每个招生官也有有所差异,大体是在6:4/7:3这样的比例上。标化成绩占比会比较大,大家都知道如何成绩偏低的话,是很大程度上影响你的录取的,尤其对申请JD来说。对于LSAT成绩而言,申请T14,在正常年份(去年是非正常年份),其实167往上基本上都是OK的,申T5/T6,LSAT170分以上是可以的,当然中国学生最好还是要高一点,大家可以看中位数。去年真的是非正常年份,如果大家想申T14,保守一点来讲,要170以上。GPA,大家也可以看一下去年的数据,一般中位数,申T14,接近3.8。在软件方面:大家都知道,美国是没有法学的本科的,想要获得法律相关的职业背景其实比较难,去法院、律所实习,有当然更好,没有也不会特别影响你最后的结果。当然,我建议大家争取在国内或者美国暑期的时候,尽量去参与一些与法律相关的志愿活动、实习、社区服务等,都是可以帮你完善申请简历的。因为你给招生官的第一印象,除了成绩,就是你的简历,还有你的PS等。很多申请ED的童鞋,都会跟申请的学校签订以下的承诺——I certify that I have rea the above an unerstan the state policies an practices that govern the Early Decision amission program at XX School of Law, an I wish to be consiere as an Early Decision caniate. During this amissions cycle, I have not submitte an will not submit an application for Early Decision at any other law school nor will I enter into an Early Decision agreement with any other law school. If accepte uner XX School of Law’s Early Decision program, I will matriculate at XX School of Law an agree to immeiately withraw all my applications to other schools an to refrain from initiating any new applications也就是ED是绑定的,只能选1,不能选2,录取一定要去且没有奖学金,当然也有个别会给一定的奖学金。不过ED也有它的优势,比如会相对降低要求。比如博智去年169分的童鞋,申哥伦比亚的ED,就成功了。对于常规轮次的申请来说,当然是越早越好。曾经有同学问过一个问题,对于申请的早晚和LSAT成绩提高,该如何选择?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对于申请的早晚和分数的高低,到底哪个更有利于录取。首先,对于申顶级学校来说,肯定成绩更重要。因为他们会故意拉长申请周期。对于T30以外的学校,时间更重要一些。提交完申请资料之后,如果拿到了更高的LSAT成绩,可以提交给学校吗?这个很难。因为学校是统一时间看你材料的。当然,你也可以跟校方沟通看看。我给学生申一般会申请8~10所学校,也会分为冲刺的、匹配的、保底的这么三个档次。冲刺的占40%~50%,匹配的占40%,保底的学校可能就1~2所。时间上,我个人觉得取决于学生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有些学生可能申不了那么多,可能有些同学就想去加州。简单来说,一是根据个人的情况来说,二是根据往年的录取条件来看。当你写PS的原则是把你与其他申请者区分开来。很多同学的语言特别优美,但是写的内容非常空洞,这对申请其实并不好。法学院招生官有时候会把LSAT的写作部分与你的PS对比,看到底是不是你写的。写PS尽量不要碰的方面:PS一般会问你,为什么会选择法律,为什么选择这个学校,问你的未来规划等。我一般建议学生最好要有真实的数据、企业、人物来支撑你,切忌使用比较空洞的东西。你没必要写一些空洞的、重复的东西。两页纸其实并不多,所以需要你凝练语句,字字珠玑。没必要把一些显而易见的东西写出来,能够把故事讲好、案例说好,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有时候剑走偏锋会有奇效有时候也有风险,有时候把故事讲清楚也有优势。简历需要注意到一些点:
从时间节点来说,离现在越近的经历越重要,需要你更加用心提炼。如果你是在校生,你需要把学校的经历写好,工作的童鞋把工作经历写好就行。有些同学问初中高中的经历需不需要写,这些经历提到就好,不要占用过多的篇幅。推荐信优先考虑推荐人与你的关系,再考虑推荐人的title。什么意思呢?就是你可能认识一些头衔很厉害的人物,但是这个人跟你其实是仅仅认识的关系,不熟,不建议考虑这样的人作为推荐人。首先考虑跟你关系比较直接亲密的人,比如你的直系领导或者跟你关系不错、对你有一定了解的老师。因为推荐人写的东西你可能是看不到的,当推荐人愿意配合你的时候,这是难能可贵的。学术教授写推荐人好,还是单位领导推荐人好?如果这两者进行选择的话,还是以学术教授为主。很多学校会要求学术教授来写推荐信,比如耶鲁。我觉得附录要决策好。附录主要是为了解释说明,尤其是GPA,大部分学生写附录是为了解释为什么自己的GPA不太好。大家都知道LSAC评估GPA的档次分为S/AA/A/D,很多同学在LSAC评估好GPA是AA之后,会去写附录。其实,你在成绩没有特别低的情况下,没必要去解释。如果你是国内学习,认证成绩出来是AA,其实是不用写的。法学院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合适的AA学生,也不会给S学生发放通行证。很多学校会提到,写不写看自己的实际情况是否真的特别,还要跟你的其他资料结合起来。很多同学觉得自己很特别,有时候其实没那么特别。多样性是很多方面的,美国很多少数群体因为会受到特殊照顾,在申请时反而变成多数群体。我举个栗子,前段时间有提到某个好莱坞制片人性侵的事件,那个时间段女权在美国变得愈演愈烈,这个学生作为中国女性也提到男女不平等问题,但是这个同学主PS是突出她的韧性和能力的,这一点衔接性并不高,显得过于突兀了。如果主PS是写她比较注重公平、独立的,是可以跟多样化声明结合起来的。这个跟多样化声明是一样的,如果你的经历特别丰富,PS写不下,可以把剩下的部分写在Essay里,对你进行一个补充。当然了,LL.M只有1年,JD3年,所以JD具有一个天然的优势。如果你想留在美国找工作,优先考虑JD。中国学生回到国内,会有多个选择,其中律所有多个方向可以选择,可以选择外资所,外资所可以选美所,也可以选欧所;如果在律所里干得比较累了,你可以去一些大企业,这些企业在国外也有一些投资项目,你可以去他们的投资团队,你的法律背景对他们是有帮助的,目前国内法律人才是有缺口的。有影响,但是影响不会特别大。比如学生A,来自伯克利大学,GPA3.3 ; 学生B,来自纽约州立大学,GPA3.7,正常应该优先选择3.7,但是招生官会考虑到学生A来自伯克利大学,学校会苛刻一点,包括专业的难度。那要加快开始了,一般大四下半年就要开始申请了。大四一开学,9月份就应该把材料准备的差不多了。尽量在大三到大四那个暑假把LSAT考出来,如果大四开学之后,一般同学还有课程压力,还要准备申请材料,压力可能会大一些。大三的话,如果有时间要抓紧LSAT的备考。1月份有一点点晚,但是好学校还是有一定的名额。最晚不要晚于1月份。
那关于这块的内容今天万老师就为大家归纳到这里啦,希望这片文章能为你带来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