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学位课程
1.学术范围
刑法学、民商法、综合法学。
2.课程期限
一般为24个月,其中课程学习为12个月,撰写论文和进行研究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完成课程所需的最少学分为40学分,若所选专业的总分不足,则须从其它专业选修至40个学分为止。并在教授指导下从事专题研究,撰写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颁发法学硕士学位。
* 具有法学学士学位者,可选择以上其中一项专业就读﹔非法学本科毕业者,只能选择综合法专业。
刑事司法硕士学位课程
1.学术范围
犯罪学、警察学、比较刑事司法、监狱与矫正学等。
2.课程期限
一般为24个月,其中课程学习为12个月,撰写论文和进行研究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完成课程所需的最少学分为40学分,若所选专业的总分不足,则须从其它专业选修至40个学分为止。并在教授指导下从事专题研究,撰写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颁发法学硕士学位。
国际经济与商法硕士学位课程
1.学术范围
世贸组织法与政策、知识产权法、外国投资与谈判等。
2.课程期限
国际经济与商法硕士课程采用短期密集授课方式,课程学习为18个月,从事研究和撰写论文为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完成课程所需的最少学分为40学分,学生要在教授指导下撰写硕士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方可获颁发法学硕士学位。
法学博士学位课程
1.学术范围
法学;包括中国法律制度及澳门法律制度。
2.课程期限
通常规定全时学习者期限为3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0个月。
3.授课制度
课程学习部份为面授形式,学生主要是进行专题研究工作。
4.专业课程学习
博士生的专业课程包括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国际法、法学理论、法律史、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其课程学习和学分均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情况而定,列入培养方案,由法学院审定批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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