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留学竟是这般水深火热!看他如何活着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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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惜秋

在这留学竟是这般水深火热!看他如何活着回来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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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留学竟是这般水深火热!看他如何“活着”学成归来

申请季已落幕,拿到offer的同学在开心之余,也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国外高校的学业压力都很大,不仅要完成一系列的小组作业、论文,还有各种测试和考试。一位在芝加哥大学读博士的前辈,在这所学术要求出奇高的地方学成之后,感叹地说,终于活着走出了校园。他的经验不仅让我们看到了留学的学习压力之大,也揭示了追求学术的意义所在,以及留学到底为何。

和美国名校比起来,芝加哥大学的校园比较小,中心是个方形的新哥特式建筑群,被称为“方庭”(The Quarangle),我曾就读的社会学系就在方庭东南角的一座建于1929年的四层小楼里。虽然我对这座楼的记忆已经模糊了很多,但留学这段期间的艰辛与收获却历历在目。

*学霸圣殿:“娱乐已死”的地方*

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各高校学术标准最为严苛的学校之一,官方版的校训是“益智厚生”(Crescat scientia, vita excolatur.),而民间版的校训则是“娱乐已死的地方”(Where fun comes to ie),无论是本科生、研究生还是博士生,上课时都要承受超大负荷的阅读量。

芝大的学生这样说:

我在芝大的第一年,每周的阅读量基本上保持在一千页书左右,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学生而言,刚开始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于是在芝大的最初几个月,我每天都是晚睡早起,能睡上四、五个小时就感觉很幸福。记得有一次上社会学课,课上只有十几个学生,大家围着一张圆桌坐,因为前一天晚上睡得实在太晚,我居然当着所有老师同学的面直接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忍着笑,而教授也是一副故作镇静的样子,顿时觉得无比尴尬。

但挑灯夜读并不是留学第一年最困难的事,更大的挑战是自信心的培养。我所在的芝大社会学一共有18位同学,其中美国学生占了三分之二,几位国际学生也大多有过在美国读书的经历,而我不但年龄最小、英语最差,对美国社会学几乎一无所知。于是,从入学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被一种隐隐的自卑感所笼罩。我知道,自己没有选择,必须加倍努力。这种压抑的感觉直到第一次期中考试,我的组织社会学问答题得了满分后才有所缓解。

到了第一年的冬季学期,我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都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上课不那么累了,课下也开始有了些属于自己的时间。于是我迫不及待地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无论学校的功课多忙,每周总有一天只读那些和自己的研究兴趣直接相关的书。这个习惯让我积累良多,到春季学期,我已经开始写自己的第一篇英文论文了。

*“读万卷书”到底有多重要?*

第一次进阿伯特教授的办公室,我就被里面摆放着的几千本书震撼了。有一次我问他:“这些书你全都读过吗?”他只是平静地点点头答道:“差不多吧。”阿伯特教授的阅读范围很广,比如他虽然从没来过中国,研究的东西也和中国毫不相关,却读过两遍《红楼梦》。

对我来说,有一位真正读过万卷书的导师是件幸运的事情,更幸运的是,阿伯特教授在学术方面极为宽容,从不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学术观点,而是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去探索和研究社会学的各种可能性。另外,每次和他谈话,都能感觉到他的聪明绝顶、才华横溢,但很多学者的生存之道他并不会直接告诉我,而是让我自己在漫长而孤独的学术训练中慢慢领悟。

我的开题报告第三年学业结束时就完成了,几乎是全系学生里最早的,不过我并没有马上开始做调研,而是我感到自己在社会学训练的理论方面有重大欠缺,想自己补一补欧洲的当代社会学理论。于是,这一年里,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四个人身上:吉登斯、布迪厄、卢曼、哈贝马斯,认认真真地把这四位社会理论家的主要著作通读了一遍。

其实说到底,人一生所读的书,其中的知识十有八九是要忘掉的,而文化修养和品位的提高,却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完成。我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的社会学品味,基本上就是在那一年逐渐定型的。

*在路上开始了解自己*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是读书人的理想,而强调实证研究的社会学,则为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最好的机会。对于和我一样采用访谈、参与观察等定性研究方法收集数据材料的博士生而言,写完了博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就可以有机会暂时离开学校,把自己放进“”里呆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

读了一些书之后,2006年夏天,我背起行囊回了国,开始了对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为期一年的调查。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我就开始了在中国境内11个省份的漫长旅程。后来算了一下,那一年我一共在国内走了两万四千公里,虽然没有太多时间游山玩水,还是在火车上饱览了祖国各地的大好河山——“行万里路”的愿望,我居然真的实现了。

我离开芝加哥之前,教授语重心长地说了一句十分精辟的话:“调查不仅是一个了解你的研究对象的过程,也是一个了解你自己的过程。”

那一年全国各地跑下来,我觉得自己的确成长了很多,也越来越明白内心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在象牙塔里读书的时候,总有理想主义色彩很浓厚的想法,对自己研究的中国法律职业也有一些不切实际的价值判断,但经过了一年的调查,我不但真正理解了关于这个职业的各种实际问题,而且终于开始明白,作为一个学者,自己的研究工作到底有什么意义。


灯光,在隧道尽头****

从中回到象牙塔之后,我又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完成了博士论文。算起来,这项研究对我而言简直是一次“八年抗战”的艰辛历程。记得论文写到最后几个月的时候,我每天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死亡恐惧,生怕自己某一天出了什么事故,多年的努力就毁于一旦了。确实,把自己二十多岁的宝贵年华奉献出来认真做一项研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的,患得患失者大有人在,打退堂鼓者更是不计其数。

芝大每年开学时,阿伯特教授都要给他带的所有研究生写一封邮件,邮件的最后他总会提到,“灯光在隧道的尽头”(light at the en of the tunnel),然后告诉我们,今年又有哪几位师兄师姐博士毕业了。

这个英文里很常见的比喻,用在博士生身上实在是恰切,因为这个隧道的确很长,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一片黑暗,看不到灯光。而当日历终于翻到了我博士论文答辩的日子,我才猛然发现,自己离那多年来在眼前或隐或现的神秘灯光已经如此之近了。

按照答辩惯例,博士论文委员会的三位成员要先对论文进行讨论,而我则焦急地坐在论文室的门口,独自想象着,那扇紧闭的门后面,他们究竟在说着什么。几分钟之后,门打开了,阿伯特教授让我坐在离门最近的地方,这时他一副开玩笑的口吻说:“你知道吗?三十年前我在这里答辩的时候,我的导师让我坐在窗边,他说,万一你没通过答辩的话,可以直接从窗口跳下去。”

一个多小时之后,我如释重负地从椅子上站起来,阿伯特教授打开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香槟酒,四个人举杯相庆。那瓶香槟酒的瓶子,至今还保存在我家的客厅里。

就这样,我活着走出了方庭。 

 本文转载自管理学季刊,作者刘思达,内容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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