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方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本人 护照 。
2、 签证申请书 及 2寸白色背景彩色照片2张。
3、 所在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 在职证明 原件
4、 在职单位的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 户口簿 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6、 申请人资金财产证明。
二、 日方邀请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原则上邀请单位应是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1、 招聘理由书 原件。
2、 身元保证书 原件
3、尽可能详细的访日 日程表 。
4、申请人数2人以上时,须提供查证 申请人名簿 。
5、非上市公司—提供 法人登记誊本 。
股市上市企业 —提供最新版的 《会社四季报》 上该企业部分的复印件。
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等没有登记注册的单位 —提供公司、团体的 概要书 、简介或宣传册。
大学教授 —提供教授的 在职证明书 。
三、其他相关事项:
1、短期商签有效期为3个月,使馆根据具体情况发给停留时间为15天、30天、90天的签证。
2、审查所需时间…从使馆受理日起一周。特殊情况时可能延长。
3、使馆有要求申请人追加补充上记之外申请资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