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各大学根据联邦州文化部长常务会议(Die Ständige Konferenz der Kultusminister der
Länder in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通过的关于《评估外国高等院校相应学历的建议》
中的规定处理此类问题。根据现在的规定,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并列入德
方名单的正规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三年制大专的学历均被承认。高职学历、非正规大学、两
年制大专或非正规高等教育的学历通常不被承认。
注意:川内大专虽然为三年制全日制大专,但是办学批次多数为高职批次。因此之前有很多同学申报APS审核时候,审核不通过。
近几年中国有些大学进行了调整和合并,学校名称发生了变化,在申请德国大学时此类学生
应由现在的学校出具证明,加盖公章,然后进行公证(附德文或英文的翻译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