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真正的中流砥柱是各院系及其教授学者队伍,堪称学校的“地心”和“学术核心”。教授学者队伍的特色包括:学术自由精神、终身教授制度、教授队伍的自我延续以及教授对学校治理的积极参与等。本篇文章,说说与学术自由精神紧密相连的终身教授制度(tenure)。
终身教授制是指给予教授终身教职,以保护他们不受外界压力的困扰,潜心科研与教学。终身教授制和学术自由精神基本同时出现,总是被同时谈及。1915年,作为维护学术自由的专业组织——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 AAUP)正式成立,并发布了著名的《原则宣言》(Declaration of Principles) ,强调只有教授委员会才有资格审评教授,而非行政领导;只有教授和系主任才可以决定新教授的聘用。
因此,终身教授的选拔、审评等都由教授委员会进行。终身教授只有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能被解雇,如教授因行为不当而招致学术界的谴责等。换句话说,终身教授制给有能力、有资历的教授提供了终身就业保障,也就是“铁饭碗”。这是当今社会并不常见的现象。
美国实施终身教授制主要有两个目的:保障教授享受学术自由;保障教授获得稳定的经济收入。终身教职极大地保障了教授公开表达观点和自主开展研究的自由。当教授们的观点有悖流行思潮或权威观点,或当他们选择非主流课题时,他们不用担心会因此被解雇。在终身教授制的保障与鼓励下,教授们敢于提出新颖的观点,学者们也有足够的自主权探索他们感兴趣的领域,并向社会诚实宣布研究结果。
高校希望通过终身教授这样的制度,吸引有能力的人才。正如美国大学教授联合会和美国高校联合会于1940年联合发表的《关于学术自由与终身教授制度的声明》(Statement of Principles on Academic Freedom and Tenure)中所强调的:“学术自由和经济稳定,即终身教授制,对于高等院校成功地履行其对学生和社会的责任不可或缺”。这一声明也是确立教师终身教职的纲领性文件。
美国高校教授分三个等级:终身教授、终身轨教授和非终身轨教授。终身教授是教授中的最高等级,指已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获得终身教职意味着该教授不能被学校轻易解雇、该教授的教职不能被取消,除非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整个院系被取消、学校的财政困难等)或遇到极为特殊的情况(如教授行为不当等)。对于这些教授来说,除了自己辞职、退休外,被终止教职的几率非常低。
终身轨教授也是正式的教授职位,包括助理教授和副教授,一般是经过正式聘用程序、在众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的新晋教授。一般认为,终身轨教授职位是终身教职的预备阶段,也就是考核期。新晋教授在这一阶段不断积累自己的资历和工作成果,并接受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以及终极审核评估。考核期满后,符合标准的终身轨教授便可获得终身教职,晋升为终身教授。
有少数具有相当资历的学者一经聘用便拿到终身教职。也有少数学者由于学术业绩优异,提前拿到终身教职,但这样的情况并不多见。从终身轨教授到终身教职一般都有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很多终身制教授在尚未获得终身教职前便已积累了很深的学术造诣,有些甚至已成为研究室的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其学术地位不亚于终身教授。
不同学校和院系对从终身轨教授晋升到终身教授的标准各不相同,但主要考核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成就(发表文章的数量、刊登文章的期刊等级、科研成果、科研经费和学术知名度等)、教学成果及公众服务成绩。顶尖研究型大学的标准比其他学校更为严苛。因为授予终身教职对于学校来说意味着一种承诺,即对教授终身投资的承诺。一流大学对这种终身投资的回报持很高期望,因此在决定是否投资时相当谨慎,通常要求评审对象是业内首屈一指的人物。
晋升终身教授的评审过程相当正式、严谨。在美国高校的章程、教工手册和工会合同等官方文件里,对终身教授的评审原则、步骤等都有详尽的规定说明。其中的关键环节是由同行教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标准评估申请者的各项指标,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上报学院,再由院级领导上报给校领导,最终由董事会签批。
对于高校终身教授制度各界的争议也由来已久。终身教授制度的支持者坚持认为,该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学术自由,是对学术自由精神的一种传承。学术自由对于教授学者们来说,是一种思维习惯,而终身教授制度为这种思维习惯提供了生存发展的沃土。教授们成为终身教授后,可以不用再担心丢掉饭碗,因此,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选择自己关心的、有意义的课题展开研究。很多时候,尖端的研究或许富有争议、或许需要冒险、或许相当艰难,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有结果。比起其他人,终身教授们可以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进行这些尖端课题的研究。
终身教授制度的批评者则认为,教授们在评上终身教授后,由于没有了关于工作稳定性的竞争压力,便从此松懈下来,变得不思进取,不再努力,开始“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一旦评上终身教授后,学术成果就会骤减。尽管很多学校都坚称,拥有终身教职的教授学术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基本不存在,但仍然比较重视这些反对意见,纷纷加强对终身教授的监督和管理。
例如,为了保持教授的创造力和竞争力,大学除了在聘用时精挑细选、在评终身教授时高标准、严要求,还会对已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进行系统评估。大学每隔4到6年会对终身教授进行一次工作成果评估,以检验其在教学、科研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虽然这样的评估对于终身教授而言并不存在升职、工作稳定性等方面的压力,但也起到了良好的督促作用,有助于保持“学术核心”的质量。一些州政府就明确要求大学定期对终身教授进行系统评估。
另一方面,获得终身教职的教授也容易不服从领导,变得难以管理。有许多拥有终身教职的老教授资历很老,已经基本不做研究,在科研上很难与年轻教授竞争,但他们在教学和指导学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大学的评价标准普遍是科研至上,老教授容易感觉被边缘化,其结果就是导致老教授群体成为行政人员实行变革的最大障碍。
审视美国大学的终身教授制度,从1940年正式诞生,到1972年相关主张被美国最高法院认可,如今已成为美国大学的一项常规性制度。如何革新除弊,是终身教授制度面临的重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