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
二、 授课形式
面授
三、专业范畴
本课程设有三个专业范畴:英语、西班牙语及葡萄牙语。
四、 授课语言
英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及中文
五、入学资格
报读本课程的申请者应具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并且本科专业应与所报硕士专业一致。如报读英语专业的申请者应具有英语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报读西班牙语专业的申请者应具有西班牙语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报读葡萄牙语专业的申请者应具有葡萄牙语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如申请者不具有相关专业学习经历,则应提供同等语言能力证明,如英语CET6级证书、英语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证书、托福或雅思证书,西班牙语的DELE、SIELE证书或西语专业四级、专业八级证书,葡萄牙语的CAPLE或CELEP-BRAS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语言水平的证书。
六、研究方向
学生经过三个学期的科目学习后,应在第四学期开始之前与导师商定确立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符合本课程的培养目标,以所就读专业的语言进行研究并撰写硕士论文。
七、课程设置及修读要求
本课程包括2门公共必修课,4门专业必修科目及4门专业选修科目,学术专题项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
学生须修读表一至表五所载科目,其中英语专业学生须修读表二-1及表三-1所载科目,西班牙语专业学生须修读表二-2及表三-2所载科目,葡萄牙语专业学生须修读表二-3及表三-3所载科目。
学生需要在前三个学期完成表四所载的6学分的学术专题项目,需要参加总数不少于3个的各类型与自己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的研讨会,或其它与专业领域相关的活动,为毕业论文做准备。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应当对之前的学术活动进行总结论述,并由专业负责人评核是否通过(P/NP)。
表五所载的毕业论文应当以所学专业语言撰写,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通过答辩。
表一:基础必修科目(6学分)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语言学研究方法 | 3 | 必修 |
2 | 第二语言习得 | 3 | 必修 |
表二-1:专业必修科目(英语)(12学分)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英语语言学概论 | 3 | 专业必修 |
2 | 英美历史及文化 | 3 | 专业必修 |
3 | 翻译理论及实践(英汉互译) | 3 | 专业必修 |
4 | 英美文学史 | 3 | 专业必修 |
表二-2:专业必修科目(西班牙语)(12学分)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西班牙语语言学概论 | 3 | 专业必修 |
2 | 西班牙语国家历史及文化 | 3 | 专业必修 |
3 | 翻译理论及实践(西汉互译) | 3 | 专业必修 |
4 | 西语国家文学史 | 3 | 专业必修 |
表二-3:专业必修科目(葡萄牙语)(12学分)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葡萄牙语语言学概论 | 3 | 专业必修 |
2 | 葡萄牙语国家历史及文化 | 3 | 专业必修 |
3 | 翻译理论及实践(葡汉互译) | 3 | 专业必修 |
4 | 葡萄牙语文学史 | 3 | 专业必修 |
表三-1:专业选修科目(英语)(12学分)
(在以下8门选择4门作为专业选修科目)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英语语音学 | 3 | 选修 |
2 | 英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3 | 英语应用语言学 | 3 | 选修 |
4 | 英美国情研究 | 3 | 选修 |
5 | 英语媒体视听说与新闻写作 | 3 | 选修 |
6 | 英语语义学 | 3 | 选修 |
7 | 语言测试学 | 3 | 选修 |
8 | 汉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表三-2:专业选修科目(西班牙语)(12学分)
(在以下8门选择4门作为专业选修科目)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西班牙语语音学 | 3 | 选修 |
2 | 西班牙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3 | 西班牙语应用语言学 | 3 | 选修 |
4 | 西班牙语国家国情研究 | 3 | 选修 |
5 | 西班牙语媒体视听说与新闻写作 | 3 | 选修 |
6 | 西班牙语语义学 | 3 | 选修 |
7 | 语言测试学 | 3 | 选修 |
8 | 汉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表三-3:专业选修科目(葡萄牙语)(12学分)
(在以下8门选择4门作为专业选修科目)
序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1 | 葡萄牙语语音学 | 3 | 选修 |
2 | 葡萄牙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3 | 葡萄牙语应用语言学 | 3 | 选修 |
4 | 葡萄牙语国家国情研究 | 3 | 选修 |
5 | 葡萄牙语媒体视听说与新闻写作 | 3 | 选修 |
6 | 葡萄牙语语义学 | 3 | 选修 |
7 | 语言测试学 | 3 | 选修 |
8 | 汉语作为外语的教学法 | 3 | 选修 |
表四:其他必修科目(6学分)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学术专题项目 | 6 | 必修 |
表五: 学位论文
科目名称 | 学分 | 种类 |
---|---|---|
论文 | 10 | 必修 |
八、教学要求
- 第一、二、三学期完成修读并通过学习计划规定的2门公共必修科目、4门专业必修科目和4门专业选修科目,共计30学分。
- 第一、二、三学期共完成三个学术专题项目,共计6学分
- 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的原创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通过答辩后取得 10学分。
- 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须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之。
九、 学习时间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十、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