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 法律博士
法律博士(英文:Doctor of Law或Juris Doctor,简称J.D.),是美国、加拿大及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教育体系中法学院授予的专业博士学位。该学位针对有志从事法律专业工作的人员提供相关学理及实务的训练。
法学教育在美国等英美法系国家多半是在大学毕业取得四年的学士学位后,在法学院进修的专业教育,修业期满者取得“法律博士”学位。全职攻读法律博士学位要花费三年的时间。
LLM 法律硕士
法学硕士 (L.L.M / M.L)是一个法学专研的硕士研究生学位,偏重学术,并不一定是成为律师的前提。要成为一名律师,在欧美国家需要取得法学学士LLB学位,在美国和加拿大需要取得法律博士Juris Doctor(学士后法律系)学位。只有部分州在美国允许当地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者也可通过当地司法考试后成为律师。
JD与LLM课程的区别
JD 课程比典型的法学硕士课程广泛得多。在港中大,JD 要求完成的学分是法学硕士要求的三倍。LLM 通常旨在培养特定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而 JD 则提供全面的研究生法律教育。成功完成 JD 课程也可能使学生有资格申请导致实践的 PCLL 课程,而法学硕士则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