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学习内容的不同。JD主要是学习加拿大本地法的内容,而大陆的学生在加拿大读LLM一般选择国际商法的LLM。以我所在的约克大学国际商法硕士为例,课程就是围绕着国际商法,学习的内容为国际商业交易,国际税法,国际金融法等。课程也会提供一些加拿大本地法课程的选修,那显然JD对加拿大本地法的学习会比较扎实一些。
接下来是考职业考试资格的不同。JD是毕业就有考试资格,但LLM课程结束后是没有资格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但好在加拿大有另外一个评判体系,是NCA,它是用来评估外国的法律学习者,需要通过哪些途径和继续学习才能达到参加职业考试的资格。我们在本科学习的法律知识与加拿大法律体系交集很小,在读了LLM之后,尤其是在读LLM期间选择了较多加拿大本地法的课程,毕业后申请NCA评估,通常申请的结果是读common law的LLM,或是通过几门common law课程,就能获得律师职业考试的资格。这个结果其实就非常省钱了。考试金额大概是300加币每门,但是需要自己买书,每门课买书的钱大概需要300加币,假设说你需要通过6门common law课程,那总共也就是3600加币,就能获得考律师执照的资格了,这就是NCA的好处。
加拿大法学院不是特别多,总共有24所。安省有9所,西部4个省份有7所,海洋三个省份有3所,魁省有5所,这就是加拿大所有的法学院。有几个人口特别少的省份就没有法学院。通常在加拿大排名占据前4的分别是安省的多伦多大学,魁省的麦吉尔大学,UBC,以及多伦多的约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