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优秀的临床和基础中医学专才。
二、学术领域/知识范畴
中医学
三、课程期限
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5年,最长修业期限为4年。
四、授课形式
面授
五、授课语言
中文
六、课程设置
表(一):必修科目(26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
表(二):选修科目* (8学分)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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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学院将根据选修人数决定是否开设某一选修科目。
表(三):学位论文
科目编号 | 科目名称 | 详情 |
---|---|---|
七、学习要求
- 学生必须在修读期内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表(一)中的6门必修科目26学分和表(二)中的2门选修科目8学分,共计34学分。
- 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临床或临床基础研究。要求学生阅读专业文献,进行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进行临床研究,需要轮科进行临床综合能力培养,以及开展专题临床研究。进行临床基础研究,需要在实验室进行临床基础科学研究。
- 一般情况下,应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1 在中文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发表;
3.2 根据《澳门科技大学学术论文评鉴分类原则》评鉴分级为特级、一级或 二级的论文;
3.3 不符合以上3.1、3.2条件的学术论文,由指导教师审查、推荐,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鉴,认定为达到3.1、3.2条件之相当水平者。
3.4 根据研究内容撰写并完成一篇不少于2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八、学习时间
课程学习部分为12个月,临床实习或研究及撰写论文为18个月。
九、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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