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读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为2年,最长修业期为3年。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课程讲授以英文为主,中文为辅。
四、学术领域
系统工程
五、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8门必修科目和2门选修科目。
表1:必修科目(15学分)
| 科目中文名称 | 种类 | 学分 |
|---|---|---|
表2:选修科目(6学分)
| 科目 | 种类 | 学分 |
|---|---|---|
(注:根据研究方向和学生学科背景,需修完六门选修科目中的两门。)
表3:其他必修科目(4学分)
|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 | 必修 | 3 |
|---|---|---|
表4:学位论文(12学分) |论文| 必修| 12|
六、学习要求
- 学生必须在修读期内完成表1中的五门必修科目, 表2中的两门选修科目,表3中的两门其他必修科目,共计25学分。
-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
七、学习时间
-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
- 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周末白天上课。
八、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
- 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
- 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
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1至表3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