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仁川大学研究生院法学系于1987年10月获准开设法学硕士课程,设立公法专业和司法专业两个专业,1988年3月招收第一批新生。从1998学年起,开设基本法、公法、司法专业三大学科,共开设88个学科,其中基本法专业21个,公法专业34个,司法专业33个。法学系各专业11名专任教授根据课程进行指导。
【 教育目标 】
通过学习法律这一规范社会各领域生活关系的规范,我们学会实现社会正义与公平的理想,满足专业法律的需求,并培养有助于实现的法律专家课程旨在通过深化和发展法律课程的系统学习,培养法律领域的专家。
(一)课程设置:法学研究生院硕士课程设置如下:基本法专业、公法专业、司法专业
(二)专业领域和专业领域
① 专业领域分为基本法、公法、司法专业。
②在基础法专业领域,研究领域适用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医学、法史、比较法、法史等公法或司法事务。
不适用的专业领域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和国际法,司法领域分为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社会法。
(3) 学分的取得
① 研究生必须获得至少 24 个学分。
②先修课程是本科专业中法学系主任指定的课程,必须修满12学分(4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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