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分为以下三大类:
(一)攻读学位者应提交:
(1)《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并在登记表右上方粘贴2吋彩色照片(近照)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①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新护照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
②第一次申请留学法国的签证页复印件;
③第一次入法国境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已回国者需提供以下:
④最后一次离开法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⑤最后一次回中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3)有效居留证;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用“含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及答辩结论的证明”代替。
(4)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凡购买了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5)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收件人地址的回邮信封(选择邮寄《证明》者需提供);补办申请(已回国者需提供)
(二)在法做博士后,学术访问:
(1)《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并在登记表右上方粘贴2吋彩色照片(近照)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①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新护照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
②第一次申请留学法国的签证页复印件;
③第一次入法国境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已回国者需提供以下:
④最后一次离开法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⑤最后一次回中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3)有效居留证复印件;博士后合同(或进修、学术访问证明)复印件;
(4)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凡购买了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上述所需文件的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复印,请按照前面所需提交文件复印件的顺序将文件整理好,但不要装订。文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格将不被受理,所寄材料不保留、不退还,请邮寄前仔细检查,以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损失。使馆教育处收到材料后,一般可在一周内办好寄出,遇假期顺延。
(三)校际交流、肄业或中止学业:
(1)《留学人员注册登记表》,并在登记表右上方粘贴2吋彩色照片(近照)一张。
(2)有效中国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①护照照片页复印件(已换领新护照的需同时附上新护照照片页后面注明旧护照号码页的复印件);
②第一次申请留学法国的签证页复印件;
③第一次入法国境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已回国者需提供以下:
④最后一次离开法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⑤最后一次回中国海关盖章页复印件。
(3)有效居留证;学生证(或注册证明);最后一学期成绩单;文凭或获得文凭的证明复印件,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以用“含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及答辩结论的证明”代替。
(4)回国单程机票或订票单复印件;凡购买了往返机票者,须待返程机票过期后才能申请办理。
(5)情况说明:A4纸打印,说明校际交流项目名称(或肄业、中止学业原因),并手写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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