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 Master of Laws in Arbitration an Dispute Resolution
香港是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国际争端解决场所,地处东西方的交汇处,是解决大中华及亚洲地区争端的理想地点。香港大学法学院是世界一流的法学院,根据《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ucation﹚的排名,在全球21所顶尖法学院中名列前茅。香港大学法学院拥有全球合作伙伴网络,在解决国际纠纷方面享有盛名。
仲裁与争议解决法学硕士学位成立于2007年,是国际公认的争议解决教学和研究的领先提供者。毕业生完成课程先决条件后,可获香港国际机场、香港国际机场及香港国际机场专业认证。领先的仲裁思想家、从业者、专家和校友为全年的教学和研讨会做出了贡献。
我们欢迎你了解我们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课程,并加入我们多元化的学生群体,其中包括来自商界和金融界的领先从业者、建筑和工程领域的专家、调解和仲裁从业者、政府官员、立法委员、专门从事解决争端的国际组织的法官和成员。我们的同事说:
&lquo;法学硕士课程在很多方面都超越了国际标准……﹙它提供了﹚全球性活动的机会、优秀的讲师……以及面向国际的课程。&rquo;
﹙对外项目审查员Carrie Menkel-Meaow教授﹚
有关项目和相关活动的更多信息,请访问LLM﹙Arb&DR﹚网站。学制:1年。﹙4﹚根据香港以外的大学或类似机构所颁授的资历而申请入学,而该等院校的教学语言及/或考试并非英语,则申请人须参加下列认可英语考试之一,以符合学院的英语语言规定:
i.托福考试成绩593分或以上﹙笔试成绩﹚或97分或以上﹙网考成绩﹚;或
2雅思总分在7分以上,单项考试不低于6.5分。
在每种情况下,出于招生目的,考试成绩报告在申请截止日期的两年内有效。
在符合上述入学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会根据申请人以往的学习成绩、相关经历、推荐信、个人陈述和申请文件中有效提供的其他信息来考虑申请。考虑到其他申请人的申请,并考虑到课程的名额。
注:
﹙1﹚鉴于申请数量庞大,强烈鼓励申请人尽早提交申请;
﹙2﹚须在申请日期起计三星期内提交证明文件;
﹙3﹚如果您期望,尽管尽最大努力,不能满足所有单据要求。我们鼓励你在递交申请时,附上一份说明,说明情况,并说明预计何时会提供未偿还的文件。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导致对该申请的考虑被延误。申请在完成之前不会被审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