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协议》于1989由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6个国家的民间工程专业团体发起和签署。该协议主要针对国际上本科工程学历(一般为四年)资格互认,确认由签约成员认证的工程学历基本相同,并建议毕业于任一签约成员认证的课程的人员均应被其他签约国(地区)视为已获得从事初级工程工作的学术资格。2013年,我国加入《华盛顿协议》成为预备成员,2016年年初接受了转正考察。正式加入《华盛顿协议》,标志着我国工程教育质量标准实现了国际实质等效,工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得到了国际认可,工程教育质量达到了国际标准,与美、英、加、日等高等教育发达国家平起平坐,成为国际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领跑者。
国际工程联盟目前包括《华盛顿协议》、《悉尼协议》、《都伯林协议》、《国际职业工程师协议》、《亚太工程师协议》和《国际工程技术员协议》等六个协议,其中《华盛顿协议》是国际工程师互认体系六个协议中最具权威性、国际化程度较高、体系较为完整的“协议”,是加入其他相关协议的门槛和基础。
华盛顿协议的核心内容主要为两点:可比性和等效性。可比性:用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具有可比性;等效性:经认证的专业培养的毕业生获得的能力是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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