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留学人员——可凭护照直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金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最低标准执行)。
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取得银行贷款的,政府给予部分或全部贴息支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北京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上海
入选国家项目的留学人员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
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最高可获得30万元(团队50万元)。
对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国家级和上海市创业新秀评选活动等市级相关创业大赛并获胜的优秀创业项目,按规定给予最高2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
首次创办企业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0.8万元(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留学人员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每吸纳及稳定就业1人每年最高可补贴0.3万元,补贴总额以实际发生租金为限,补贴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年。
广州
留学人员——每户10万元(可申请安家补助费,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
留学人员——可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
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中突出贡献奖——最高50万元奖励。
实施鼓励海外人才来穗创业“红棉计划”,对入选“红棉计划”的创业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和一定额度的场租补贴;对获得B轮以上融资的创业项目,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深圳
留学人员创业资助——30万元~100万元。
特别优秀项目,最高5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