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回国派遣和落户手续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在回国两年之内可申请办理回国派遣和落户手续。
对于回国后欲在就业地落户的留学人员,原则上除北京、上海以外的各地公安机关应准予其凭最后一次回国时持用的中国护照、就业单位以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在当地的落户手续;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也应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承受能力,适应放宽相关政策。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政策
优先重点资助: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业、航空航天等我国急需发展的领域、以及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资助金额:每人30万元。
资助人选:从试点地区或部门推荐的人选中择优产生。
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
资助金额:
对重点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
对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应地方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
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遴选标准:根据当年为国服务活动的整体安排和重点资助方向,对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活动计划进行评估。
优先考虑:
对农业、林业、医疗、灾后重建等需要深入基层进行的具体活动。
对搭建平台促进人才项目有效对接和人才引进的活动。
对促进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节能减排等有利于当地发展的活动。
支持方式:政策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