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满6个月是落户广州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基本要求
① 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已办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个体工商户工作、在广州创办市属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的留学回国人员;
②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如留学人员需随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
2. 入户年龄要求:
①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②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③ 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3. 社保要求
① 获得国(境)外硕士及硕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无需连续6个月)。
② 获得国(境)外本科学位的留学人员,在择业期(本科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开始算起两年内)申办时须在本市引进单位有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在择业期外的申办时须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记录(五险同参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③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 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劳务派遣除外)。
⑤ 获海外本科学位、在择业期外的留学人员,社保不再要求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但需在本市市属用人单位有连续6个月的缴费记录且引进单位有参保记录。
⑥ 所在单位参加市社保的,申请人无须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留服中心自行核查;所在单位参加省社保的,提供省社保缴费记录。
4. 所需资料
① 《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入户申报表》(表格须双面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② 本人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只核查原件)。
③ 提供在穗拟入户地址户口簿首页以及本人房产证。
④ 如房产为直系父母名下,则需要提供其同意迁入证明;
⑤ 如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街道公共集体户者须提供《落户集体户承诺书》,且街道集体户须为用人单位注册地址所在街道。
⑥ 引进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如属于劳务派遣,须提供派遣合同;如属于代缴社保,须提供代理协议或合同(不能转委托或再委托),代缴单位必须是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⑦ 用人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申报人的录用证明、增人计划卡类入编证明材料。
⑧ 申报人有家属随迁的,须提供结婚证、随迁家属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个人为离婚人员且有家属随迁的,提供随迁家属资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⑨ 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提供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鉴定书。
5. 申请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6. 办理流程
① 申报人在留学人员信息系统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
② 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递交纸质材料(网上提交申请后请直接到现场递交材料);
③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核;
④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⑤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⑥ 申报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领取《广州入户人员信息卡》及其它入户材料;申报人持全部入户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7. 办理地点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6楼1、2、3号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公交:小北花圈站; 地铁:五号线小北站
8. 优惠补贴
广州的行业比较多样,和北京上海深圳聚集了新兴产业的情形不同,拥有汽车、石化等多种较为传统的产业。所以广州将重点打造汽车、石化、高端装备、数控、造船、精品钢铁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吸引科研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优秀中青年人才和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穗创业发展。
创业培训补贴每人最高25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最高20万元可购买一辆免税车留学人员的项目向科委申报,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