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韩国暂停,暂停免签证。
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大韩民国司法部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2020年4月5日前(含4月5日)韩方发给外国人的韩国短期停留签证有效期(单次入境多次往返签证暂时无效)。
※ 长期居留签证和短期就业(C-4)签证除外。
2、对禁止韩国人入境的国家(地区),暂不实施免签协议和免签入境措施。
※ 持外交或公务(公务)护照、船员(船舶)入境韩国及持APEC商务旅行卡者除外。
3、韩国各驻外使领馆等机构加强对韩国的签证审查。
※ 所有重新申请韩国签证的外国人,必须在申请日前48小时内到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诊断证明和隔离同意书。
实施日期: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