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香港特区政府部门入关规章,凡沒有香港特区永居权,而欲来港接纳文化教育的非当地人士,都需要申请办理留学签证。在一般的情形下,一般仅有攻读全日制课程内容的非当地人士,才会得到审签留学签证。全部内地学员来港入学,都必需由澳门的校领导给予入境签证贷款担保。
因此,香港的大学会为得到录用入校并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土或科学研究学士学位学科的内地学员作签证办理贷款担保,并帮助分配将申请办理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核。在一般状况下,办理签证的时长大约需时6-8周。内地同学们获院校录用後,应该马上下手申请办理申请办理香港特区入境签证办理手续。
院校会在传出入学通知书的与此同时,把香港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一同寄来学生。同学们若接纳相关的课程内容录用,应在限制的時间内,把填妥的签证表格格及证实文件寄回该校招收处。流程以下:
- 填妥香港特区政府部门文件《经济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报表序号:ID(C)936A和ID(C)936E》。
2.填妥院校文件《入学申请书人(内地)规定签证办理担保书》,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该校给予经济特区签证办理贷款担保。
- 以下文件之打印本,连着已填妥的《入境签证申请表》及《要求担保书》寄回该校招收处(留意:务必在每一页打印文件上写上申请者名字、报名课程、课程内容序号,及其身份证号):
内地第二代身份证(若已拥有合理的度假旅游有效证件,如赴港澳通行卡或中国护照,请一并给予团本);
居住证明文件或居住人口登记表;
学历证书文件(包含高中毕业证书书、高叁成绩单及全国各地统一高考成绩);
该校传出的入学通知书;
经济发展证实(比如:按时个人收入证明、金融机构存款证实、有着房产或物业管理之证实);
经济特区入境签证花费及邮递签证办理快递费之交费证实。
- 待搜集所需文件后,院校会将申请办理提交入关事务处审核。香港入境许可证书批出后,院校会将有效证件以邮递电子邮件寄来同学们。
5.获得香港特区入关许可证书以后,随后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来往港澳通行证及来往港澳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