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审核科长裴娴静表示,公平交易委员会检查了14个韩国大学语学院开设的10周正式课程的退款规定,发现对学生不利的2中不公平条款。
在韩国大学开设的语学院学习汉语的外国留学生超过35000人,但语学院提供的10周正式课程只要开课1-2周后就不退学费了,对此,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展开了调查。
公平交易委员会检查了建国大、庆熙大、高丽大灯语言生超过500人的14所大学语学院并指出“不予退款”和“退款原因过度抽象”的两个问题。
公平委在调查中发现,建国大学、庆熙大学、高丽大学、东国大学、祥明大学、西江大学、首尔大学、延世大学、梨花女大、中央大学、韩国外大、弘益大学等大学的语学院入学简章上都存在类似不公正规定。其中7所高校的韩国语学堂则规定,“仅在学生不得已退学”时向学生退款,公平委表示,“不得已”属于抽象、主观的表达方式,限制了学生解除合同的权力,应当改正。
更改后的韩国法律规定
开课前申请退款,全额退款
1/3学时结束前申请退款,退2/3
1/2学时结束前申请退款,退1/2
课程过半后申请退款,不予退款
最后,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修改后的退款规定能提高留学生权益,今后会持续检查不公平条款努力确保公平的交易秩序”。被调查的14所大学纷纷表示会尽快修订退款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