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 Juris Doctor
法学博士是一个全日制的,两年的法律学位,为没有法律背景的学生提供全面和深入的法律教育。该方案的重点不是死记硬背法律规则,而是批判性地欣赏和评估这些规则的基础。该课程的特点是班级人数少。法学博士的学生将作为一个50-60人的独立小组授课。我们相信一个亲密的环境会促进互动和提高学习经验。
课程将为学生提供传统普通法科目的扎实基础,而传统普通法科目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石。此外,该课程还将向学生介绍新的法律思维方式。关于法律的跨学科和理论方法的课程是该方案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些课程不仅要求学生理解什么是法律,还要求他们思考法律应该是什么。该计划还包括广泛的选修课程,这将允许学生探索他们的学术兴趣和发展专业。这样的探索和专业化将在一篇可选论文中达到顶峰,在这篇论文中,学生被期望参与和推进法律前沿领域的学术。法学博士课程提供所有法律研究生证书课程﹙PCLL﹚的入学所需课程。修毕上述课程的毕业生可申请入读“PCLL”课程,并最终在香港执业为大律师或律师。
JD课程的学习将不局限于课堂。法学院是一个严肃的研究和学术团体。作为亚洲领先的法律研究中心,我们的学院为学生提供机会,让他们从来自世界各地的访问学者中获益。最近的访客包括来自牛津大学、哈佛法学院、耶鲁法学院等机构的著名学者,仅举几例。学院经常举办讲座和研讨会,并参加国际模拟比赛,这是学生磨练他们的研究、写作和倡导技能的绝佳机会。课程入学要求
申请人须持有非普通法专业的学士学位,并获至少二等荣誉或同等资格。
申请人如没有以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学士学位,须通过下列其中一项认可的英语测试,以达到英语能力:
﹙i﹚托福﹙TOEFL﹚成绩100分或以上﹙基于网络测试﹚;或
﹙ii﹚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雅思﹚——总分7.5分或以上,单项考试不低于6.5分,学术写作不低于7.0分;
在每种情况下,出于入学目的,考试成绩报告的有效期为两年。香港大学 Master of Common Law
本课程专为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特别是中国内地﹚的法律专业毕业生而设,因为普通法在香港和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都有实践,所以他们希望获得普通法专业知识。
普通法硕士课程涵盖一个学年的全日制学习。教学采用英语,考生应具备足够的英语水平。学制:1年。课程入学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持有非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大学或类似机构颁发的至少二级荣誉学位或同等资格的法律学士学位;和
﹙2﹚如申请人是根据香港以外的大学或类似机构的学历而申请入学,而该等院校的教学语言及/或考试并非英语,则须通过下列认可英语考试之一,以符合学院的英语语言规定:
﹙i﹚托福考试成绩593分或以上﹙笔试成绩﹚或97分或以上﹙网考成绩﹚;或
﹙ii﹚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雅思﹚——总分6.5分或以上。
在每种情况下,出于招生目的,考试成绩报告在申请截止日期的两年内有效。
在符合上述入学要求的情况下,我们会根据申请人以往的学习成绩、相关经历、推荐信、个人陈述和申请文件中有效提供的其他信息来考虑申请。考虑到其他申请人的申请,并考虑到课程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