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
1. 自3月22日起,日本驻华大使馆﹙北京﹚可受理以下赴日签证申请
在留资格类﹙长期签证﹚
1) 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
2) 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3) 定住者的配偶和子女,且有家人停留在日本,现处于家族分离状态的人士
4) 持有1584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右上角红色标注﹚
5) 教育和教授的在留资格﹙需要提交日方接受机构的紧急赴日的说明原件﹚
6) 持有医疗的在留资格﹙需要提交日方接受机构的紧急赴日的说明原件﹚
7) 永住者换定住签证
探亲类﹙短期签证﹚
1) 日本人的配偶和子女
2) 永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3) 定住者的配偶和子女
除上述签证外,留学等长期签证,商务、探亲等短期签证尚无法办理!办理时间需等使馆通知!
2. 日本将继续对入境日本的全体人员实施要求提交出国前72小时以内的pcr检测证明以及在入境时进行检测的措施。
新加坡
1. 新加坡政府准许学生签证持有者入境。
2. 学生签证获签后,学生递交旅行申报,向新加坡教育部(moe)申请入境。完整的旅行申报表和相关支持材料必须要比学生到达新加坡的日期至少提前3周递交。教育部每周接受一次入境申请,需要2周的时间获得批准。
3. 持ipa(入境批准信)及moe(新加坡教育部)批准的入境许可证入境,学生签证持有人抵达机场后,将接受测试,在出结果之前需要自行隔离。测试通过的学生可不履行居家隔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