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学院成立初期,只提供一年制教育文凭课程,收录大学毕业生,培训中学高年级的专业师资。当时学院的规模很小,只有讲师三数位,学生二十多名,租用九龙旺角廖创兴银行大厦的一层楼上课。开设的科目,也只有十余科。
到了七十年代中期,香港中学教育急遽扩展,教育当局对中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日益重视,并规定大学毕业生必须修毕教育文凭课程,才算是符合检定升等的资格。社会对学位教师的需求因而大增,同时,对教育研究专才的需求,亦日见显著。
教育学院因应社会转变,迅速发展。除师生人数不断增加外,学院更不断提供多元化的课程和提高课程水平,以及改进各种教学设施,以满足社会之需求。后来教育学院迁进大学校园,借用祟基学院的教室上课。一九七三年,教育学院更开办教育学文学硕士课程。
至一九七八年港府订定高中及专上教育发展大纲时,教育学院已取得相当长足的进展:有全职讲师十多位,学生五百人;开设的课程有一年全日制及二年在职兼读制教育文凭,和文学硕士(教育学)课程。此后十余年,师生人数根据既订的发展计划按年递增,以配合社会发展所需。
教育学院成立之初,隶属大学校本部,直接向教务会负责。一九七六--七七年大学改制,负责本科生教学的书院各学系,皆合并成为大学的学院。而负责训练学位教师的教育学院,则改隶大学研究院,地位相当于研究院一个独立的学部。自此,教育学院对校政的参与有别其他教学院系,例如本身没有院务会或系务会的组职,因而在大学的各级会议,也没有教育学院选任的教师代表。
一九八七至八八学年,教育学院全体教师一致议决向大学建议改制,把教育学院改组为一个与文、理、社、商、医等学院同等地位之学院,根据大学组织章程,成立院务会。又建议在院内划分三个学系,成立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教育行政与政策三个系务会。大学教务会原则上接纳此一建议,并把负责校内本科生体育教学的体育部,拨归教育学院辖下,以便发展体育的学术研究和专业培训。体育部亦于一九八九至九零学年开办兼读体育学士课程。
教育学院为职前及在职教师提供优质的专业及学术培训,一直备受认同。教育学院辖下共有四个学系:课程与教学、教育行政与政策、教育心理学及体育运动科学。
课程设置:
文学士(中国语文研究)及教育学士(中国语文教育)双学位课程
课程为有志投身中国语文教育的学生提供中国语文学科及教育专业培训。中国语言及文学课程由中国语言及文学系负责,为学生提供全面而深入的语言和文学训练。中国语文教育课程由教育学院负责,培养学生掌握语文教育理论、教学技巧,并能以所学进行教育研究。课程将安排中小学观摩实习机会,让学生实践所学知识及技能。
学生可获政府资助,参加为期八至十周境外沉浸课程,提升语文能力,体悟中国文化,加强对境外教育专业的认识。
学生修毕指定的学分,符合大学规定要求,可获颁授双学位。课程的教育学士学位,具备学位教师教育文凭同等资格,毕业生无须再修读有关教育专业文凭,即可在香港中小学任教。
文学士(英国语文研究)及教育学士(英国语文教育)
课程旨在培育具备学术及专业知识的英国语文教师,于中、小学任教。课程着重三方面之训练,包括英国语文及文学,教育课题及英语教学法,以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让学生掌握语文教学法,学科知识及教育研习。学生能透过于中、小学进行学校体验及教学实习,实践所学的理论知识及教学技巧。
学生可获政府资助参加为期八至十周的海外沉浸课程,提升英语能力、加强对英语文化及其他国家教育专业的认识。
毕业生可获颁发双学位及获得与学位教师教育文凭等同的学历,并达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对英语教师的专业资格要求(语文能力、语文学科知识及教学法)。
通识教育
教育学士(通识教育)学位课程由教育学院与文学院、理学院、医学院及社会科学院合办,旨在培育新高中通识教育科的专业教师。
课程内容包括两大部份:教育科目(教育研习科、教学内容知识、通识教学法、研究经验、教学实习)及三大学习范围的科目(自我与个人成长,社会与文化,科学、科技与环境)。
学生修毕课程的要求,可获颁授教育学士(通识教育)学位,并具备学位教师教育文凭同等资格。
数学及数学教育
课程由教育学院及理学院数学系合办,旨在培训具备学术及教育专业知识的数学教师。学生修毕课程后,将获颁授数学及数学教育双主修学士学位,并同时具备学位教师教育文凭同等资格,在中学任教。
健康与体育运动科学
健康与体育运动科学学士学位课程为香港之中小学、大专院校、政府部门及工商界培育专业体育教师、教练、体育运动管理及健康推广人才。修毕课程者,可获颁发教育学士学位,同时可获学位教师教育文凭资格,于毕业后担任专业教师。
课程包括理论及专业科目,学生可选择较广博的范畴,或较专门的取向如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心理学、运动管理学、体育课程、教学法、健康体适能及体育运动测量学。学生可选择以上任何一个专业课题,作独立研究以完成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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