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是临时监护:只负责协助提供监护信来办理签证而不行使法律监护责任,不负责到校报到签字。
第二种是永久监护,有效期一年的。这两种的收费不同,监护人所负责的范畴也不同,所以有的教育局可能在一开始,为了方便家长在国内尽快办理签证,会先提供一份监护信过来,等孩子到校报到后,具体负责监护的是另外一个人,准确的了解监护人的信息,并于监护人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也能让万里之外的家长安心。
加拿大每个省对于监护的要求不一样,但都是根据年龄来划分的,具体情况如下:
18岁:阿尔伯塔、曼尼托巴、安大略、爱德华王子岛、魁北克、萨斯卡切温
19岁:不列颠哥伦比亚、新布伦瑞克、纽芬兰、西北地区、新斯科舍、纽马特地区、育空地区。也就是说18或19岁以下的学生去加拿大留学,需要办理监护。
监护材料有两份:
一份是加方的监护人在加拿大的律师事务所公证的监护信
一份是家长在中国公证处公证的父母授权监护人的公证
这两份材料签证的时候都需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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