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留学签证需要的材料:
1. 入学志愿书;
2. 财政担保人在职及收入证明书(有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较好,而且月收入不得少于 5000 元人民币);
3. 银行存款证明书(美元 3 千元以上或等值人民币)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 4 大银行 3 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单复印件。
4. 留学的理由书,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需要详细记录去韩国留学的理由,然后再由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5. 申请人的履历书(包括中、英文名字,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的右下方需要申请人签字并盖章。
6. 申请者最高的学历原件,成绩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8. 彩色照片 2 张( 4cm × 5cm )。
9. 申请人及经济担保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一栏、母亲一栏、本人的一栏等双面复印件),假如申请人的户口与父母的户口不在一起时,需要做亲属关系公证。
10. 父母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11. 申请人的名章。
二、申请韩国留学办理签证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人须携带户口簿、居民证及各自身份证、邀请函、签证颁发的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原件进行申请;如申请人有工作单位,还需提供有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电话号码以及证明信日期等内容的在职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 邀请函、签证颁发的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 3 个月;如果申请人已拿到这类申请文件的原件就必须递交原件,如果只拿到了签证发给的编号也可以用编号进行申请;
3. 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如有部分资料未来得及准备的前提下,递交时可以说明会在事后补充;申请人也可以按照接受窗口所标明的内容,准备好材料后重新递交材料;无需重新预约;
4. 补充材料需要直接在窗口递交,建议不要通过传真发送,以防发生收不到或丢失的情况;
5. 在递交补充材料时,需将领事馆的补充材料告知单及补充材料一并附上。
6. 如发现申请人伪造户籍,居民登录表,事业者登录证,认证书,族谱,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营业执照,毕业证,在职证明,印鉴证明书等由国家、公共团体及企业发行的资料或伪造照片时,使馆将对其申请人予以 1 年的禁止申请制裁。
7. 如发现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填写的履历表以及自我介绍书等材料中记载有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使馆将对其申请人予以 6 个月的禁止申请制裁。
想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邓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