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顶尖的14所法律院校,后面的学校的就业情况和地理位置关系密切。如何衡量地理位置好或不好呢?对于一名中国学生(无论是美本还是陆本),英语不是母语,在美国工作还需要雇主办签证,那么为什么big law还要去hire中国学生呢?中国学生和美国白人比起来,优势无非就是中文母语以及对中国的社会文化熟悉。因此,一定是有大量国际业务的律所,并且是该所有大量国际业务的办公室,才有hire中国学生的动力。美国虽大,有国际业务的地方其实并不多,基本上就是这六大法律就业市场:
1. 纽约
2. 华盛顿c
3. 波士顿
4. 芝加哥
5. 旧金山/硅谷/湾区/北加州
6. 洛杉矶/南加州
(也可以把5和6合起来统称加州)
在这六大市场之外,即使是美国看起来比较像样的大城市,比如费城,都少有国际业务,费城律所的业务几乎都是美国本地业务,那么可以想象,他们为什么不去hire美国学生,要hire一个英语不是母语的中国学生,还要劳师动众帮忙办工作签证,并且冒着一年后抽不到签他/她就要离开美国的风险呢?
虽说这六大市场都有大量的国际业务,但其中纽约的量级是远超过其他5个的。此外,大多数的 big law总部都位于纽约或者纽约为其最大办公室,从招summer associate到培训junior associate很多都在纽约办公室进行,其他办公室即使有很多业务,也以lateral hire为主,所以对于j就业,纽约的机会比其他几大法律市场都要多(当然,也有一些总部在c/波士顿/芝加哥/加州的律所,在各自的总部也会招聘junior;所以除纽约之外的几大法律市场也有很多机会)。因而,如果有在这几个不同法律市场中的同档次的学校,最好是优先选纽约的。举个例子,位于纽约的st john’s university和brooklyn law school, 位于c的american university, 位于芝加哥的loyola-chicago和chicago-kent,位于旧金山的uc hastings这些学校基本上是一个档次的,建议优先选择纽约的st john’s university和brooklyn law school。
为什么一定要在美国就业?
有读者或许会问:我不想留在美国,计划j毕业后就直接回国工作,是不是上面所说的美国法律就业市场就不重要了呢?非也!回答这个问题前,首先要明确去美国读j的意义。既然去美国读j,目标一定是在美国被hire(即j求职正常的oci/自己投简历去面试, summer associate,return offer的方式)。只要是在美国被正常地hire,那么入职后就是正经的first-year associate。至于在美国被hire之后,是长期留在美国工作,还是马上被派回国(派到该所的北京、上海或香港办公室),或者是在美国培训一年/工作几年后再被派回国,都是下一步的选择。之所以强调在美国被hire重要,是因为这样才能保证入职便是associate,这不仅仅意味着“十九万刀”global pay的年薪,也意味着正常的career path与顺畅的晋升途径(基本上就是一年年往上升)。
如果美国j不能在美国和众多summer associate一起被hire,需要回国之后自己找工作,即使能找到big law,也不太可能是associate,而是一段时间的legal manager, 不仅薪水与associate有巨大差距,在所里的地位也大差,干的都是irty work,关键是career path有重大的不确定性(比如,能不能/何时能成为associate);或者去内所,不仅薪酬差更远,而且practice的内容都和美所不一样,能不能/何时能再跳槽到美所就更不确定了;纵使积累了几年内所经验,千辛万苦再跳槽到美所,有可能还不是associate,还要当legal manager,地位和待遇都不如晚自己好几年毕业、但却是在美国被hire的j,这就更揪心了!总之,美国j回国自己找工作,和llm就没有本质性的优势了。如果j毕业院校排名靠后,就业还不如顶尖的llm。再加上j不能参加llm的new york job fair,找国内的工作比llm更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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