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 办护照为缓解在日中国公民办理护照困难,降低疫情感染风险,我馆自2021年2月16日起,在继续实行窗口服务的同时,增加护照邮寄办理服务。申请人既可预约窗口办理,亦可预约邮寄办理。居住在我馆领区(东京都、神奈川县、千叶县、埼玉县、长野县、山梨县、静冈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的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护照即将或已过期者,可选择以邮寄方式办理(护照原件丢失或损毁者不可邮寄办理),邮资等费用自理,我馆不收取护照规费之外的额外费用。通过邮寄方式申请的护照不含有申请人指纹信息,在中国边检入境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不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先发邮件咨询,切勿直接邮寄办证申请。
办理相关一、办理流程
(一)在线预约。请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https://ppt.mfa.gov.cn),在线填写个人资料,上传照片,进入“不见面办理”预约界面,预约办理时间,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及《邮寄办证申请书》等表格附件, 并在申请人签名处用正楷简体字签名。
(二)准备材料
1、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备齐所需材料。复印件请使用a4规格纸张。
2、请按要在《签名采集表》上签名;
请注意:此处签名会扫描并制作到新护照上,今后可能会在办理出入境、外国签证等事务时与本人实际签名比对,请务必由本人用正楷简体字签名,不得代签。因代签名引发问题责任自负。
3、请认真阅读《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并签名;
3、请在【代金引換】邮单收件人处填写您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如图4﹚ ,如收件人非申请人,请注明申请人姓名。
4、全部材料打包邮寄。请对照《邮寄办证申请书》所列材料清单,逐项检查确认备齐所列材料后,将【代金引換】邮单、回邮信封(切记不要自行将【代金引換】邮单粘贴在回邮信封上)与申请材料一并装入寄往我馆的信封,邮寄至我馆指定的邮寄办照地址:大崎郵便局留め 東京都品川区東五反田四丁目六ノ六 中国大使館領事部 様(请按图3填写)。如寄来的材料和签名不齐全,将被以邮资到付的方式退回寄件人,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一)以下情形将导致退件,须重新预约办理
1、在线填写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写错误;
2、在线填写的《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等信息未填写或未如实、准确填写;
3、申请材料不齐全;
4、未按要求准备材料,以及自行选择邮寄方式、材料中夹带现金、非本人签名等情况。
从申请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下载
请申请人点击底部“阅读原文”或复制网址(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lsfws/glbgxzy/p020210205568483588115.pf)至浏览器地址栏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下载文档包括以下内容:(1)邮寄办证申请书、(2)签名采集表、(3)不采集指纹知情同意书、(4)国籍状况声明书、(5)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6)照片规格要求、(7)双向邮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