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申请条件
1.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回国了,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
3.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注意: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挂靠社保,导致无法办理落户。)
6.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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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申请材料
1. 《单位接收函》,《单位接收函(事业编制)》(点击下载模板)签字并盖章后的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提交申请时,留学人员应通过试用期且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2. 国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由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出具的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交流合同等【原来是要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但目前《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取消办理: 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需上传,系统会自动获取】;
4. 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的留学人员须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由用人单位上传其最近3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可通过北京社保网上服务平台官网在线定制),例如:11月提交申请,需要提供7、8、9三个月的记录,若不能定制出3个月的社保记录,请勿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审核结果(注:要求社保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系统备案单位的名称、《单位接收函》上的盖章一致);
请登录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特色应用”栏在线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注:需提供入职以来的纳税记录)。
5. 留学人员《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注:《档案保管证明》须盖单位人事章);
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无需上传档案保管证明。请用人单位确认留学人员档案状态为“档案已存入”后,再提交单位申请;
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在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在京用人单位或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请下载《档案保管证明》模板并按要求盖章上传。
6. 留学人员户口本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家庭户口请上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
集体户口请上传集体户口首页(首页复印件加盖集体户口管理部门印章)和本人页正反面;
留学人员户口仍保留于在京高校,须先将户口迁回原籍后再提交单位申请;
因户口本信息有误将会影响后续手续办理,建议留学人员与户籍地公安机关确认现户籍地址和登记机关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更新户口本信息。户口本中出生地和籍贯须精确到市或区县。【注:申请人须为非农业户口】
7. 其它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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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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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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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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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学历要求
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国内非“双一流”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境外高校学士学位+硕士学位
(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境外高水平大学将参考qs、times、us news、上海软科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
5. 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上述学历学位不包括大专和hn起点,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
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就读,国内学习的学分&学习时间不能超过50%,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育获得的学分不能超过总学分20%;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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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1. 符合个人学历要求前四类的:
时间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
2. 符合个人学历要求第五类的:
时间要求:连续1年在同一单位
新政策社保基数有所改变,不再需要缴纳1年1.5倍的,而是可以直接缴纳半年1倍的社保基数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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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落户条件
2.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新老政策聘用合同时间&有效期有变更,由1年改为2年,提交材料有效期由6个月改为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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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落户激励条件
在国外境外高水平大学、知名科研机构获得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以上职务
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的高级管理、技术、科研人员;
经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境外高水平大学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以上两类人才缴纳6个月社保和个税,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旧政策规定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新政策中明确表示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不需要自行打印,这在一定程度上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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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申请材料
4. 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有以下情况,需要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符合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计划生育政策个人承诺。
二、单位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 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 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 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如果是在上海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需另外提交:
企业验资报告;
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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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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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福利
3. 首次购房免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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