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护照
2.必须证明学费已经全额付清。但是,在申请人获得签证之前,费用至多付6,350欧元。付款凭证可随房费、学费及其它有关开支一并写入邀请信中。
3.课程证明学校须提供邀请信原件,明确此人已被录取参加15小时或更长学时的课程学习(注明专业),学费由个人支付。非正式的邀请信无效。学校在教学及其它办学资历方面必须取得司法部的认可。介绍,对于英语语言学校来说,须通过英语学习院校协会得到教育部的认可。
4.申请人情况申请人在公共政策、公共安全或公共卫生方面的个人履历应青白。尽管提供了所有文件,由于上述方面的原因,必要时申请人会被拒签,拒签理由恕不奉告。
5.家庭成员申请人需介绍他们已经在爱尔兰或其它欧盟国家定居的家庭成员的情况(如果有的话)。
6.申请人自身的经济能力申请人须提供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无需求助爱尔兰政府,自身有足够能力在爱尔兰生活的证明。需提供附有译文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注明提出申请时的外汇比价。
7.申请人简历申请人准备学习的课程应与其个人的简历相关。通过面试或从学校代理那里,学校应对该学生情况的可靠性感到满意。有关学校或学校代理对申请人进行的考核或面试的情况可以作为申请的辅助材料递交。注意:在提供了本人简历、家庭成员情况、过去学习情况等证明材料后,申请人获得签证的可能性更大。
8.个人医疗保险每个学生都要有全额个人医疗保险。接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应注明该生有医疗保险,并详细载明院校代表学生办理的保险内容。或者出国之前,该学生本人在国内办妥在爱的个人医疗保险证明。凡参加至少为期一学年学习的人有权利享受卫生部关于“正常居留”条款下爱尔兰公共健康服务。
9.申请人在本国的就职情况如果申请人是在职人员,则申请人的雇佣单位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雇佣单位提供全部学费,如果申请人个人支付费用,雇佣单位必须认可并表明申请人有足够经济能力支付所有的费用。 ?雇佣单位同意申请人暂时离职,而离职时间与录取学校的课程期限一致. ?学习这一专业的理由。 ?申请人的收入水平及币种。在雇佣单位开局证明材料的时候,须附上雇佣单位的营业执照,联系人姓名以及公司的地址和电话号码。
10.申请中的一致性申请材料与辅助材料中的内容不能相互矛盾。例如:申请表所列在爱停留期限不能与所学课程的长短不一致。
11.改变身份在最初递交申请时,具体的课程期限需注明以便了解。如果申请人打算学 90天(3个月)以上,应申请“”类学生签证。少于90天的,可申请“c”类学生签 证。如果持有“c”类签证者欲办理延期,须向授理再次申请的签证官提交书面 申请才会得以考虑,不过只有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才可能得到延期。需出示的材料如下,凡不能出示全部材料者将被拒签。-详细列举交费项目,以及款项已付的证明-欲学课程的具体情况-住宿情况应与房东提供的情况一致-证明有足够经济能力,所有经济能力的证明材料应与本人情况相一致-提供申请人过去在爱尔兰上学的出勤率-申请人的特有条件将起重大作用-提供带有赴爱签证的护照复印件。
12.基础课程所学课程的详细情况应在初次提出申请时说明。
13.再次申请的权利被拒签后,可向爱尔兰使馆签证处的签证上诉官员再次申请签证,地址中国北京亮马河南路14号 塔园外交办公楼 2-11-1 注意,仅受理书面申请。在材料上注明参考号码,决定号码及国籍将加快审理速度。
14.入境签证只是一纸入境前的许可,并不能确保签证持有人入境。入境口岸的移民官有权阻止其入境,并对学生身份的可靠性质疑。因此,校方最好能安排人员前往入境口岸迎接新生,尤其对于英语不太好的学生。校方或学生如能随身携带申请签证时递交的辅助材料的复印件也是明智之举
15.再次入境签证学习期间,如果确实有原因需离开爱尔兰,且本人真心希望继续在爱的学习,可以申请再次入境签证。
16.继续留学的条件作为签证申请程序的一部分,学生需签一份保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在爱期间,他们将不会参加全职就业;保证他们将不会违背申请签证时的各项要求;学生们要了解一旦他们违背了签证申请时的条件,经调查后,可能会被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