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留学申请注意事项总结
若申请人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除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户籍要求: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於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 :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若申请人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於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除外(报读此课程需有两年全职工作经验),可报读所有其他课程。
如为往届本科毕业生:
只可报读工商管理及公共行政硕士学位课程。
如报读其他课程,申请人必须参加应届内地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其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区分数线。
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成功被录取的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本科/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於* c+或以上之成绩。(法学院课程除外)
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
*相等於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
报读以英语授课课程之申请人必须接受英语面试。但属以下情形者可获考虑免英语面试 :
申请人所获学士学位之教学语言为英语;或
所获之学士学位为英语专业;或
达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cet﹚ 六级、托福 ﹙toefl﹚ 书面考试 550分或计算器考试 213分、雅思考试 ﹙ielts﹚ 6.0或以上,或同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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