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自费生奖学金)。
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2018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推荐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须为正在我馆领区塔斯马尼亚州和维多利亚州 攻读博士学位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
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2018年1月1日前已获得博士学位。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北京时间2018年8月31日 之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 ,认真查阅申报说明、准备相关材料,并将申请材料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申请人于2018年9月5日 前将两份装订整齐的书面材料寄达中国驻墨尔本教育组。
3.教育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海外专家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4.教育组将公示后的名单报回国内,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国内专家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奖励金额:
6000美元/人,特别优秀奖10000美元/人。
具体如何申请请电话联系高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