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条件:
1,出国(境)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入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单位是否有落户资格,自己是否拥有落户资格,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入职前一定要问清楚自己排到第几个)。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的。原则上,落户的单位必须是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6,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人才补贴:
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如果是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还可以获得100万元的奖励。
需要人才类型:
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航空航天制造业,信息产业和文化创意等等领域的科学家和创新型人才。
办理流程:
1,在京用人单位备案。备案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2,在京用人单位申报年度接收计划。具体要求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在京单位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单位备案及申报接收计划的办法(试行)》。
3,留学人员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注册并提交在线申请。
4,在京用人单位登录“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5,在京用人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用人单位专办员按照预约时间在中心前台提交由单位审核通过的留学人员在京就业落户申请材料。
6,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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