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会在发出录取通知书的同时,把香港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一同寄给考生。同学若接受有关的课程录取,应在限定的时间内,把填妥的签证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寄回本校招生处。步骤如下:
1. 填妥香港特区政府文件《特区入境签证申请表格—表格编号:i995a》。
2.填妥学校文件《入学申请人﹙内地﹚要求签证担保书》,以书面委托本校提供特区签证担保。
3. 下列文件之复印本,连同已填妥的《入境签证申请表格》及《要求担保书》寄回本校招生处﹙注意:必须在每一页复印文件上写上申请人姓名、报考课程名称、课程编号,以及身份证号码﹚:
* 内地居民身份证﹙若已持有有效的旅游证件,如赴港澳地区通行证或中国护照,请一并提供副本﹚;
* 户籍证明文件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 学历证明文件﹙包括高中毕业证书、高叁成绩表及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单﹚;
* 本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
* 经济证明﹙例如:定期收入证明、银行储蓄证明、拥有不动产或物业之证明﹚;
* 特区入境签证费用及专递签证邮费之缴费证明。
4. 待收集所需文件后,学校会将申请送交入境事务处审批。香港入境许可证批出后,学校会将证件以专递邮件寄给同学。
5.获取香港特区入境许可证之后,随即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港澳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