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实行以私立学校为主的多元化办学制度。由于历史原因,澳葡政府长期没有负起兴办学校、普及教育的职责。为了给青少年以受教育的机会,热心教育的人士和一些社团相继开办学校,政府也有选择地办了几所面向葡裔子女及公务员子女的学校,由此在澳门形成了官立、官制和私立这样 3 种办学形式。
官立学校由澳门政府开办,依照政府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官制学校由特别的实体开办,但接受政府的财政支持,并且按照官立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教学;私立学校由社会团体及私人开办,办学经费自筹,并自行制定各自的教学计划。
在以上 3 种学校中,私立学校比官立学校为多。在澳门的教育历史中,私立学校长期担负着教育重任,为澳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从语言上划分,澳门的中小学教育分中文体系、葡文体系和英文体系, 3 个体系中以中文体系的学校为多。中文体系的学校全部为私立学校,招收华人子弟,用中文教学;英文体系的学校也全部为私立学校,学生以华人子弟为多,用英语教学;葡文体系的学校则全部为官立或官制学校,所招收的基本上是葡人子弟,用葡语教学。除上述 3 种类型的学校以外,还有一种官立中葡学校,以招收华人子弟为主,中文教学,并教授葡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