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偶可以随行
这里的配偶不仅是有结婚证的合法夫妻,还有同性婚姻的配偶。虽然目前国内并不会给同性伴侣签发结婚证,但国外其他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都会给同性办理结婚手续。
另外,加拿大还承认同居伴侣关系,只要双方同居一年或以上像夫妻一样生活,其关系也等同于结婚,这种关系叫做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
但加拿大只承认一夫一妻,因此只承认一位同居伴侣。对于移民申请,通常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1年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地址的水、电、气、信用卡账单,话费账单、租房合同,第三人证词等。
二、22周岁的未婚子女可以随行
加拿大对于子女附属申请人没有人数限制,只要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未婚子女均可同步递交移民申请。
这里要注意,加拿大移民规定此前为19周岁,在2017年5月联邦移民部发布公告,正式放宽子女随父母亲申请移民的年龄,由原19周岁以下,提高至22岁,规定自2017年10月24日实施。
超过22岁的子女如果因为身体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严重依赖于父母,同样会被认定为可随行子女。递交移民之后(如果有省提名阶段,还包括递交省提名之后),子女的年龄增长不影响移民资格。
三、父母不可随行,但后期可办团聚移民
在申请人申请移民中,父母并不能随同申请者一起移民。但当主申请人成为永久居民或公民后,可以通过父母团聚签证移民加拿大。
申请加拿大父母团聚移民项目需要满足相关规定,担保人为18岁以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被担保人必须是父母或祖父母,担保人的配偶可以作为联合担保人﹙co-singer﹚。
这中间担保人的收入是很重要的参考项目,联邦和不同省都是有不同标准的。要注意在担保期间,父母作为被担保人不能领取加拿大社会救济,但可以享受其它加拿大永久居民的福利。
不过近几年父母团聚名额是“僧多肉少”。其实对于想让父母和自己一起在加拿大的申请者来说,除了父母团聚签证以外,还有一种超级签证!
超级签证相对来说更加繁琐,但允许逗留时间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来说,想长期和亲人团聚,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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