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签证拒签是很多学生和家长比较担心的问题。有了签证代表拥有到达美国边境的权利。但并非所有申请人都有资格获得美国留学签证。拒签,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 Immigration an Nationality Act,简称INA)规定,签证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前必须满足该类型签证规定的条件。 如果签证申请人无法满要求,则无资格获得签证,这种情况被称为 “ visa ineligibilities”。拒签,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ineligibilities。 有些 ineligibilities是可以翻盘的,要么通过自己,要么通过签证官。而有些ineligibilities是永久的,意味着每次申请签证,都会根据相同的法律条款认定不具备获得签证的资格,除非是国土安全局批准免除ineligibilities。
visa ineligibilities,也就是拒签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根据 INA221(g)条款规定: 没有完成签证申请 /并未提供所有必须的签证材料;
2. 根据 INA214(b)条款规定: 没有取得所申请签证类型的资格或者无法排除移民倾向;
3. 根据 INA 212(a)(2)(A)(i)(I)条款规定:曾被指控犯罪,涉及违反道德行为;
4. 根据 INA 212(a)(2)(A)(i)(II)条款规定:曾被指控涉及毒品案件;
5. 根据 INA 212(a)(2)(B)条款规定:涉及超过2项犯罪指控,被判监禁累积时长达到5年及以上;
6. 根据 INA 212(a)(4)条款规定: 无法证明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7. 根据 INA 212(a)(6)©(i)条款规定: 曾蓄意制作假材料或者欺骗签证官,用以达到获得签证目的;
8. 根据 INA 212(a)(9)(B)(i)条款规定:曾超出停留期限规定,滞留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