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招生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质素,本学院特制定如下研究生招生细则。
有关招生对象、报读资格、招生课程及学费、报名手续、费用标准、奖学金计划等方面,请参看大学招生网: https://cityu.eu.mo/zh/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免试直接入学的机会:
(1) 下列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内地 “ 双一流 ” 、 “985” 、 “211” 院校,香港八所高等院校(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大学、岭南大学),台湾国立大学,欧美或澳洲国际著名院校。
(2) 获得文学、历史、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国际关系学、政治经济学的前置学位;且参加当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且初试总成绩达到国家一区 A 线以上 或 前置学历的 GPA 达到 4 分制 3.2 以上, 5 分制 4.0 以上,或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
(3)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 ( 包括之前的国家司法考试 ) 。
(4) 在 CSSCI 、 SSCI 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机会:
关于英文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国家大学英语考试( CET )四级 480 分或六级考试 430 分;
(2) 托福 (TOEFL) 书面考试 550 分 / 网上考试 80 分;
(3) 雅思考试 (IELTS) 总成绩 6.0 分或以上,且各单项成绩不低于 6.5 分;
(4) 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认 GRE 成绩超过 310 分或以上;
(5) 英语专业考试四级 (TEM4 )或八级( TEM8 );
未能入选 “ 直接录取 ” 名单但通过初选的考生须参加大学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考试组织依照大学闭卷考试规则组织开展。
课程面试的专业参考书目:
(1) 林来梵,《宪法学讲义》,法律出版社, 2015 年版
(2) 赵国强着:《澳门刑法概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 年版;
(3) 林山田着:《刑法通论 ( 上下册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年版;
(4) 骆伟建着:《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新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2 年版;
(5) 《澳门刑法典注释及评述》,卢映霞、陈晓畴译,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
(6) 王泽鉴:《民法总则》,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年版;
(7) 苏永钦:《走入新世纪的私法自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 年版;
(8) 曼努埃尔 · 德 · 安德拉德( Manuel e Anrae ):《法律关系总论》,法律出版社, 2015 年版;
(9) 艾林芝:《澳门物权法》,社科文献出版社, 2013 年版;
(10) 徐伟功,《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7 年版;
(11) 维杰 •K. 巴蒂亚、克里斯多夫 •N. 坎德林、 毛里济奥 • 戈地,《国际商事仲裁中的话语与实务 : 问题、挑战与展望》,林玫 、潘苏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 年版;
(12) 加里 •B. 博恩,《国际仲裁:法律与实践》,白麟,等译,商务印书馆, 2015 年版;
(13)Alan L. Dworsky ,《法律英文写作的第一本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
(14) 董晓波,《法律英语翻译案例教程》,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5 年版;
(15)Youtu Qin, Commercial Law (6th eition). Beijing: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Press, 2015 ;
(16)Graham Paterson 、方学初, EnglishExpressions for Business Situation, 外文出版社, 2011 ;
(17) 曾炜,《 WTO 争端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 2016 年版。
对于工作经验的要求:
若有法律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本细则通过葡语国家研究院 / 法学院联合学术委员会审议 , 该委员会对此细则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