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移民和边境保卫部 ﹙epartment of immigration an borer protection, 简称ibp,规定18周岁以下学生,均必须获得由ibp批准的在澳住宿、支持服务及整体福利安排。ibp认可以下三种未满18周岁国际学生在澳的住宿、支持服务及福利安排方式, 陪读人员需申请学生监护人签证。
方式一:
· 学生在澳期间, 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
· 父母 /监护人需要递交590陪读签证,签证有效期两年一审。
这种情况下, ibp需要如下证明:
· 双方关系
· 学生留澳期间, 或年满 18周岁前 ﹙以先发生的时间节点为满足条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权同期在澳居住,同时必须一并提交的学生签证其他材料还包括:学生就读院校出具的 “注册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简称coe﹚
· 学生监护人提名表 ﹙157n表格﹚
方式二:
学生在澳期间, 与其他亲属居住。 该亲属须超过 21周岁, 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由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名并获得ibp的批准。
这种情况下, ibp需要如下证明:
· 双方关系
· 该亲属至少已年满 21周岁
· 该亲属必须无犯罪记录
· 学生留澳期间, 或年满 18周岁前 ﹙以先发生的时间节点为满足条件﹚, 该亲属有权同期在澳居住,同时必须一并提交的学生签证其他材料还包括:
· 学生就读院校出具的 “注册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简称coe﹚
· 学生监护人提名表 ﹙157n表格﹚
方式三:
学生在澳期间的住宿和福利安排均由其就读院校批准, 例如入住学校宿舍或经批准的寄宿家庭。在这种情况下, 学生就读院校必须确认并批准学生留澳期间,或年满 18周岁前﹙以先发生的时间节点为满足条件﹚ 的在澳住宿、 支持服务及整体福利安排。个别院校可能在学生年满18周岁后有其他附加的规定。
同时必须一并提交的学生签证其他材料还包括:
· 学生就读院校出具的 “注册确认书”﹙confirmation of enrolment, 简称coe﹚
· 住宿与福利安排确认函 ﹙confirmation of accommoation an welfare,简称caaw﹚
如果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没有在澳大利亚,则学生不能在 caaw表﹙未成年澳洲留学生的“住宿和生活安排确认表”,由学校提供﹚上的规定日期前来到澳洲。未经就读院校书面同意, 学生不得擅自更改已被学校批准的住宿及福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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