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留学常见问题
针对于上次问的香港问题,我们现在又收到几个问题,这边做了一一的解答,希望会对小伙伴们有帮助哦 ~~~~
问 1 : 内地学生的入境安排又是怎样?
答 1 : 若内地学生申请获得批准 ,优 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会向有关院校签发进入许可标签 , 由院校转交该学生。学 生需凭标签向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领《 往来 港澳通行证》及相关赴港签注。再把进入许可标签贴于申领到的《 往来港 澳通行证》空白 签注页内, 便可凭该证件来港就读。
问 2 : 我可否将「 进入许可」 标签贴于现有的中国护照上?
答 2 : 将「 进入许可 」标 签贴于中国护照或其他旅游证件上并不恰当 。你 应遵照答 4 的程序 。
延期逗留
问 1 : 我该在甚么时候办理延期手续?
答 1 : 延期申请通常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四个星期内提交。 你可亲自递交或以授权信形 式 委托代理人提交申请,惟在递交申请及领取签证当天,你必须身在香港。 内地学生可前往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六楼「 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递交 申请。其他学生 可前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五楼入境事务处「 延期逗 留组」或任何一间入 境事务处分区办事 处( 港岛区签发旅行证件办事处除外) 办理延期申请。
问 2 : 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继续修读同一科课程, 我须递交什么文件?
答 2 : 申请时, 一般须递交: (i) 填妥的 ID 91 表格; (ii) 申请人的旅行证件; (iii) 申请人 的 香港身份证; 及 (iv) 目前就读院校确认学生继续就读而需延长逗留期限的证明。
问 3 : 对于处理延期逗留申请, 一般需多长时间?
答 3 : 与其他延期逗留申请一样 ,申 请一般在本处收齐所需的证明文件后起计 ,约 二至三 个 星期可处理完毕。
问 4 : 在港申请延期逗留有什么限制?
答 4 : 如果你已成功修毕一个全日制专上课程, 拟再留港进修另一个较高级的本地认可 全 日制课程,一般都可获延期逗留。如果你在通常修读期限内,未能顺利修 毕学位或副学位 程度课程的话,一般最多可获延期逗留一年,以便继续修毕该课程。你亦 可在未修毕课程 前 申 请 转 读 其 他 全 日 制 专 上 课 程 ,但 你 的 留 港 总 年 期 在 修 毕 该 新 课 程 后 不 得 累 积 超 过 五 年。
转换院校或课程 / 终止学籍
问 1 : 我可否申请转往另一所院校就读?
答 1 : 学生会获施加逗留条件在指定院校修读指定课程 ,若 需改变现有的逗留条件 ,须 先 获 得本处批准。在符合来港就读的条件下,转往另一所院校就读一般会获批 准。在申请获批 准后, 入境处会签发注有新院校名称的收费标签予该学生。
问 2 : 我可否申请在同一院校转读其他课程?
答 2 : 在符合来港就读条件下,你可获批准在同一院校转读其他课程。在申请获批准后,入 境处会发信通知该学生。
问 3 : 如学生终止学籍, 院校应该何时通知入境处? 答 3 : 院校须尽快或由终止学籍日起计七天内通知本处。 问 4 : 「 终止修读课程通知书」 怎样递交?
答 4 : 对于非内地学生,院校可将「 终止修读课程通知书」邮递或传真到出 入境事务处「 延 期 逗留组 」,传 真号码是 2586 1431 。而 内地学生 ,则 可邮递或传真 到「 优秀人才及内地居民组 」, 传真号码是 2119 0522 。
问 5 : 如我中途终止学籍后, 可否继续留港?
答 5 : 你必须在学籍终止后的四星期内离开香港 ,如 未能在指定时限内离港 ,便 属触犯入 境 条例的违反逗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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