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其实有一个很有趣的特点,放着好好的大都市不要,非要跑去住郊区。
以底特律和明尼苏达州双城地区的情况为例,谈谈美国城市居民分布的问题。
orfiel教授认为,在二战结束后的一段时期,当美国大城市周边近郊地区高速发展之时,几个方面的原因导致以黑人为代表的少数族裔错过了在郊区购买第二套房的黄金时机,滞留在了市中心。
首先,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律允许社区居民达成协议﹙covenant﹚,禁止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及在其之上的房屋卖给特定群体。
这就默许了一个现象:在以白人为主的居民区,邻里们达成协议,禁止黑人在该区域购置房产。
尽管联邦最高法院在1948年的shelley v. kraemer, 334 us 1一案中禁止法院执行基于种族的禁售协议,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各类以其他名目变相制定的此类协议依然广泛存在。
二战后在居民区的标语,号召构建白人社区
其次,银行在审核住房贷款申请时存在的歧视行为,限制了少数族裔的购房能力。
二战之后,美国高速路网的发展进入黄金时期,不仅建成了沿用至今的洲际高速公路系统,从大城市中心辐射到近郊的高速路网也蓬勃发展,新的居民区如雨后春笋一般沿着路网生长起来。
当时,法律并不禁止将种族作为银行发放贷款时的考察因素,有统计数据表明同等收入和资产水平的白人更容易获得住房贷款。
直到1968年公平住房法案﹙fair housing act﹚出台,法律才明令禁止了在发放住房贷款时的种族歧视行为。
第三,也是更直接的一点:当时的美国联邦政府不加掩饰地允许,乃至鼓励开发商建设全白人的新兴住宅区。
伯克利大学法学院richar rothstein在他所著的the color of law: a forgotten history of how our government segregate america一书中揭示道,当时的联邦住房管理部门对建设全白人住宅区的开发商给予优惠政策,包括发放专项政府贷款,并为在该区域购房的白人提供贷款担保等。
﹙结合上述第一点原因,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黑人不得入内”的条款在当时屡禁不止,甚至得到了政府支持﹚。
npr网站上有一段对rothstein教授的采访,可供参考阅读:a ‘forgotten history’ of how the u.s. government segregate america。
宾夕法尼亚州,一处二战后在政府财政支持下新建的近郊居民区
处于以上几方面原因,尽管六七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以及随之而来的平权立法极大地增进了少数族裔﹙特别是黑人﹚选择居住地点的自由,但历史惯性已经形成。
二战后发展起来的一批近郊居民小区被白人所占领,而滞留在老城区的黑人也在巩固这自己的社区文化。
从负面的角度来说,黑人居民区较高的犯罪率,泛滥的毒品,年轻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帮派文化,也成为了地方特色,让中产白人望而却步。
这一趋势也反映在了教育领域。到世纪之交时期,全国平均意义上的校园种族融合程度反而比种族隔离的时代更低了。
法律不再允许形式上的种族隔离,而实质上的种族隔离却死灰复燃。
另外,在由政府批准设立,由私人出资办学的所谓“委办学校”﹙charter school﹚中,存在大量几乎单一种族的小学和中学。此类委办学校中存在不少纯黑人、纯西裔和纯亚裔的学校,在城市中心地区,存在大量黑人占据主导型多数的学校,这也难免让白人家长望而却步,转而选择白人更多,教育资源更好的近郊地区。
说到教育质量,近郊的学校成绩就是比市中心地区要好。
好望角发现了,为什么死海里千帆相竞?
尽管民权运动打破了住房和入学方面等方面的种族隔离,但在随后的几十年间,马丁路德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种族之间的裂痕,沿着城市的边界渐渐扩展,形成了美国特色的城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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