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大使馆探亲政策从 2016 年 1 月 1 日(时间以签证中心受到申请材料为准)开始有所变化,要点如下:
只有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可以办理探亲签证,其他亲属,比如姑姑,舅舅,姨妈等都不可以再办理探亲签证,只能办理旅游签证。
对于非直系亲属办理旅游签证(不走团签,走自由行的)建议提供如下材料,以便于帮助申请人顺利获得签证:
1、详细的中英文旅行行程单
2、往返机票预订单(不需要缴纳押金)
3、酒店预订单(不需要缴纳押金)
4、申请人旅行自诉信(明确表达要去旅行的目的,以及旅行结束后会按时回国等意愿) 另注:直系亲属的探亲签证材料中,一定要放上以邀请人名义写的邀请函!!!例如:父母要去加拿大探望孩子,那么要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英文的邀请函给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