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简介
澳门大学的诞生可追溯到1981年3月。当年Ricci Islan West Limite 获澳门政府批租土地,创办澳门首间大学——私立东亚大学,也就是澳门大学的前身。东亚大学的创立,标志着澳门现代高等教育的开始。 东亚大学成立初年,大部份学生均来自香港。其后,为配合澳门政权移交过渡期的人力资源需求,1988年澳门基金会收购东亚大学并进行重组,设立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和科技学院,将三年制课程改为四年制;随后,又设立法学院和教育学院。教学语言仍以英语为主。 1991年制定新大学章程,东亚大学正式改名为公立澳门大学,并以培养澳门人才为目标。大学重组后,学生人数急剧上升,由最初的数百人升至目前的五千多人,而澳门本地学生的比重也由建校时所占的39%增至目前的90%。 经过20多年的转变,澳门大学已具备一套完善的教学体系,现设有工商管理学院、社会及人文科学学院、科技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预科课程中心和校外课程及特别计划中心。颁授学士、硕士、博士及高等专科学位。澳门大学拥有一支350多人的教师队伍,均具有丰富的教学与专业经验,部分毕业于加拿大、中国、欧洲、香港、日本、台湾、英美的着名大学。他们在多个国际研讨会及国际学术期刊上已发表论文几百篇,已有三项科研成果获专利注册。目前,澳门大学已参与及完成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十项资助科研项目,及四个欧盟组织的尤里卡研究与发展项目。 澳门大学校园内有约千多部电脑和百多部具强大运算能力的工作站和伺服器,并建立澳门地区最大型无线校园网路。校内40多个实验室因课程需要而设立,以配合教学和研究。澳门大学国际图书馆锐意朝电子化方面发展,现有藏书虽只有逾18万册,但电子资料正在不断增加中。图书馆设有全东南亚资料藏量最多的国际组织文献中心。 澳门大学是多个国际大学组织成员,如国际大学协会、国际大学校长协会、亚太大学协会等,并于1991年开始展开国际交流,目前与中国、欧洲、日本、纽西兰及美国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多所大学签订学术合作或交换生协议,每年有百多名外国交换生来澳大就读。除了向港澳台等地招生外,澳大自2001年起可以在中国内地14个省市进行招生工作。澳门大学为澳门高等教育的先驱,以为澳门提供高素质的高等教育为目标。为回应将来的社会发展要求,澳大将扩建教学楼、实验室、办公室、研究中心、学生活动中心及宿舍,并设置配合社会发展的课程。 澳门大学教学与科研并重,今后将继续朝着这两个目标迈进,并做好充分准备,迎接一切挑战,使澳门大学成为一间在本地区重要的具国际水平的高等学府。
工商管理学院(FBA)
现任院长为苏育洲教授。下设会计及信息管理学系、财务及企业经济学系、管理及市场学系。另外,还设有商业研究及培训中心、博彩研究所及商业信息系统实验室。
学院重点研究领域包括会计范畴、金融、财务及衍生工具、负责任博彩、大中华商业及决策分析。工商管理学院全部课程采用英语教学以及与欧美学校相同的教材,重视论文和演讲能力。
学院亦与欧洲、亚洲及美洲(包括南美洲及北美洲)等国家的高等院校合办国际学生交流计划,本科学生可申请参与为期一学期(半年)或两学期(一年)之交流计划,往海外亲身体验外地学术文化和吸收外国学术知识。
教育学院(FED)
据介绍,现任院长为范息涛教授。学院提供中文教育、英文教育、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学士学位课程、学士后教育证书、课程与教学、幼儿教育与人类发展、教育行政、教育心理学、体育教学和运动及学校辅导的教育硕士学位以及教育学博士学位课程。
部份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另外一部份则以中文授课。旨在培育能肩负廿一世纪教育重任的教育工作者,教育学院致力于实现以下目标,使学生能具有︰
1、坚实的教育专业能力;
2、丰富的教育专业知识;
3、热诚的教育专业精神;
4、高度的教育研究兴趣;
5、娴熟的教育信息技术
教育学院致力培养高素质教育专业工作者,为澳门及大中华地区(GreaterChinaRegion)教育事业作出卓越贡献;借着教学、研究与服务的努力,推动立足澳门,面向大中华地区及世界的教育学术研究,提升澳门以及国际教育研究水平;建立本地和国际教育学术研究团体的紧密关系,促进教育学术研究的交流,务求在教师培育和教育研究方面,能跻身于中国、亚洲、乃至全世界的重要基地之列。
学院既培训合格教师,称职于教学外,亦注重现代学校生活所需要的技巧和知识,包括︰教学设计,教育行政,学生辅导,特殊教育,伦理教育,青春期性教育及环境教育等。
此外,学院设有教育研究中心、信息与通讯科技教育研究中心、综合成长教育研究中心以及教育测验与评估中心,以便统筹学院各项教育科研活动、加强科技学习以及科技在教学理论与实践中的应用,同时强化学生学校辅导与服务社会、教育测验与评估等专业服务的能力。
法学院(FLL)
现任院长为莫世健教授,法学院成立于1988年,当时只提供葡文的法律课程。因成立时澳门正进入过渡期,当时成立的宗旨是培养澳门本地法律人,设立澳门大学法学院是保证澳门法律平稳过渡和实现法律本地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发展至今,澳大法学院提供中葡文法学学士、学位后、硕士及博士课程。至于英文硕士课程就包括有欧盟法、国际法及比较法,以及国际商法。作为培训各级法院和检察院所需司法官的独立机构,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于1994年成立。
持有本地区认可的法学学士学位,且懂中葡文便可申请报读。在中国内地或葡萄牙修读法律课程并且取得有关法学学位的人士,须在司法官培训中心接受培训及本地司法机关实习一段时间,才可以获委任为法官和检察官。
法学院的外籍教员绝大部份持葡萄牙院校的学历,而华籍教员不少为本澳法官或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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