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受疫情影响,护照颁发地为湖北、浙江,以及现在地址为浙江、湖北的会暂时保留,等疫情稳定后再发表。凡是以上地区被保留的疫情稳定后原则上都会下签,只是等待发表时间。如果以上地区原本就不合格的、会正常按照不交付发表。
对于还没有申请日本留学的同学来说,可能关于“在留”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这次趁下在留之前,就先给大家科普下在留的相关知识。
在留资格是什么?
“在留资格”是日本法务省颁发的允许入境的许可证。申请人不属于在日本短期停留,而是需要在日本停留三个月以上的人员都需要申请“在留资格”。入管局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境标准的,才会发放“在留资格”。
如果办理留学赴日签证,首先在学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准备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递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俗称"反签证"。反签证通常由所报读的学校代为申请。
“在留资格”审理期限有效期为三个月。也就是说申请人必须在“在留资格”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入境签证,否则,“在留资格”失效。申请人凭“在留资格“换取赴日签证后,需在3个月内凭签证以及在留资格原件方可入境。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要提交哪些材料
(1) 入学愿书(使用学校专用纸,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使用中文)。
(2) 履历书(使用学校专用纸,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使用中文)。
(3) 就学理由书(使用学校专用纸,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使用中文)。
(4) 毕业证书(① 最终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② 毕业预定的学生需提供该学校的“毕业预定证明”)。
(5) 高中会考、高考成绩认证、大专毕业证书认证、大学毕业证书认证等认证材料。
(6) 成绩证明。
(7) 报名照(3cm*4cm,3个月以内的照片)。
(8) 身份证复印件。
(9) 日语证明(当地日语学校的学习证明书,日本语能力认定书,J-TEST考试认定证等)。
(10) 户口簿。
(11) 与经费支付人的亲属关系公证。
(12) 其他学校要求提供的资料。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所需时间
一般来说,申请“在留资格”需要提前6~7个月开始准备材料。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提交到入管局。
4月生材料的提交时间一般是11月下旬~12月中旬,“在留”结果发布的时间一般在2月下旬。
10月生材料的提交时间一般是5月下旬~6月中旬,“在留”结果发布的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
专门学校以及大学的材料提交时间比较自由,截止时间会比一般的语言学校晚。审查的时间从1个月~数个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