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哈佛大学招生歧视亚裔事件*
哈佛大学2018年在“招生歧视亚裔”官司中获得胜诉,但联邦司法部的相关调查仍在继续。
据哈佛大学学生校报Crimson报道,该报11月沿用“信息自由法”(FOIA)向联邦司法部提出查阅有关司法部调查哈佛大学招生政策的资料,遭到拒绝;据司法部主管单位官员12月10日的回函,相关数据与正在进行中的哈佛大学录取过程公平性调查有关,拒绝公布的理由是合理预期数据的披露会干扰执法程序。 ** 像哈佛平权招生案这种属于值得关注的案件,司法部持续调查数年是常事。司法部不但进行调查,2018年还支持SFFA提告,当中提交要求哈佛大学揭露录取数据的法庭之友摘要( amicus brief);并在2018年8月对该案提出利益声明(statement of interest),称哈佛大学的招生政策对亚裔申请人非法种族歧视。** ** 新墨西哥大学法学教授哈帕南尼(Vinay Harpalani)表示,司法部的调查就是在支持SFFA;主张废除种族意识入学政策的特朗普政府也鼓励SFFA继续打官司;而官司的真正目的是要向其他也有平权行动招生政策的其他大学施压**;特朗普政府利用资源挑战种族意识入学政策,无疑在向大学施压,让他们为了避免受到联邦调查而自动减少或取消录取考虑中的种族因素。
司法部与美国大学招生协会达成协议
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大学招生人员与司法部达成协议, 准许学校用奖助学金互相争取申请提早录取(ED)的学生,不仅打破已承诺上特定学校的学生受到的束缚,也势必影响明年的招生,同时让部分大学无法预测新生入学人数。
早申请ED录取后仍可选择其他学校
司法部反垄断指控的诉讼文件中指出, 如果学生在ED阶段被录取,其他学校依旧可以招募该学生,也可以鼓励帮助学生在原校注册后转学。 **** *大学今后也将能在5月1日之后继续招募学生* ,这是对经由常规程序提出申请,并还在根据奖助金等情况考虑上哪所学校的学生广泛采用的做决定截止期限。 原本的ED录取政策确实有“垄断嫌疑”,虽然没有法律的效应,但申请者和学校之间都普遍遵循着这样的“约束力”,从而阻止了高校之间的有效竞争。
而且这样莫须有的条规竟然是强制性的,被有着82年历史的美国国家大学招生咨询协会所通过,束缚着数以百万申请者们的合法权益。
美国大学删除3项招生规定
此外,司法部对招生准则中三项规定提出反对意见: • 学校不应该提供鼓励措施说服学生参加ED申请,例如奖学金、优质住房等。 • 大学不可以招募已经入学、注册、或缴纳了押金的学生。 • 校方不可以主动与学生建立联系“诱使”学生转学。
9月,美国国家大学招生咨询协会投票表决从其道德准则中删除了这些规定, 以避免与司法部进行昂贵的法律斗争,并称“如果被诉讼,将对协会的财务和未来运营能力造成严重后果。” 他们还在声明中表示,“相信删除这些规定会对准申请者们提供实质性的帮助和保护,而且协会也完全理解该法令所规定的义务,并打算严格执行和遵守。” 司法部反垄断部门的助理检察长Makan Delrahim也表明, 该协议是所有美国大学申请者们的胜利,他们将受益于各大学之间激烈的入学竞争。
司法部获胜为美国大学申请者赢得权利
据了解,被抨击的“信息共享原则”在上个世纪就有了。在1990年代初期,反垄断部门就曾调查过常春藤联盟的八所中学,这些大学使用 “overlap meetings”来共享信息并在财务援助方面进行合作。 ** 高等教育的专家表示,越来越多的学校希望参与“信息共享”是因为一些机构的入学率显著下跌,这是由于本国出生率和外国学生的兴趣下降所导致的。这些院校很难在变动中预测他们的秋季入学率,而这种不确定性将导致他们失去越来越多的学生。所以他们需要一个“候补名单“去接触这些潜在的生源。** **** 但是对学生们来说是不公平的,当学校从侧面了解了你的申请意愿和财务状况之后,你就处于“谈判”的下风。这促使某些学校在拉拢学生的同时,还增加了他们的费用或是减少了经济援助。 但是 当学校之间有了竞争力后,各个大学会争先恐后地提供最优越的条件来招募学生,例如奖学金等。 因此,这次司法部的胜利,也可以说是所有美国大学申请者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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