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际化联合培养?
联合培养通过发展 法国与外国科研团队的合作来促进 博士生的流动。参加联合培养的博士生 将在来自两个国家的 博士生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根据 联合培养协议规定的框架, 博士生必须在两个国家进行研究。院校之间的框架协议或特殊协议能有助于联合培养计划更合理地运行。
获得什么文凭?
联合培养应当在两所签订协议的院校之间进行,其中一方须为法国院校。 相关的流程和规范应当符合法国院校和合作院校的规范。
两所院校均承认联合培养及所获得文凭的有效性(法国院校的博士文凭及合作院校的同等文凭)。
关于颁发文凭,有以下两种可能性:
学生获得两所学校共同颁发的联合培养博士文凭,此文凭应以两种方式命名(例如Doctorat en littérature française和PhD in french literature)。
学生获得两所院校分别颁发的两个博士文凭,每个文凭中都应注明合作院校的名称以及在该校获得的分数,并提及该博士文凭为联合培养项目。
在以上两种情况下,根据两位博士生导师的决定,博士生均只需在其中一所学校进行论文答辩。
学历要求:硕士文凭(300个欧洲学分),或同等学历。
在两位博士生导师的同意下,确定博士论文主题;
向法国博士院校和国外合作院校提交申请;
两位博士生导师签署联合培养协议(双份): 此协议可以是两所合作院校以前已经签署过的,也可以是为每位联合培养博士生签订的特殊协议;
在两所学校进行行政注册:协议免除两所学校中一所学校的注册费用(需出示在另一所学校注册的付款证明),并且明确学生在两个国家所享受的社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