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學位課程
報讀碩士學位課程者,須具有學士學位或經澳門大學認可的同等學歷,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識或專業經驗。
申請人學士學位畢業總平均分達到相等於*C+或以上之成績。(法學院課程除外)
- 相等於4分制GPA之2.3分,20分制之14分或100分制之70分。 *
英語能力要求
倘申請人所獲學士/碩士學位之教學語言不是英語,申請人必須提交以下任何一種英語能力證明:
- 達國家大學英語考試(CET)六級430分或;
- 托福(TOEFL) *書面考試 550分/ 網上考試80 分或;
- 雅思考試(IELTS) *總分6.0或以上且每項分數不低於5.5分或;
- 達英語專業考試四級(TEM 4)或八級(TEM 8) 。
*備註 : 托福(TOEFL)及雅思考試(IELTS)之有效期必須為兩年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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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後證書/文憑課程
報讀學士後證書/文憑課程者,須具有學士學位或經澳門大學認可的同等學歷,且亦可被要求具有其他知識或專業經驗。